商標法屬於英美法系,采用使用在先原則,但也兼顧註冊在先原則。
1.開曼群島專利商標法為1976年3月15日起生效的1975年第29號法令和1976年專利商標規定。
2.商標法屬於英美法系,采用使用在先原則,但也兼顧註冊在先原則。
3.商標種類與英國商標法規定的壹致,接受商品商標、服務商標、系列商標和聯合商標的註冊申請。
4,采用的是英國的商品分類法。
擴展資料:
商標資格
1.只有在英國依據英國1938年商標法已經取得註冊的商標所有人在其英國商標註冊有效期間才可以申請在開曼群島的註冊。
2.在英國註冊為註冊商標的使用人可以在註冊商標存續期間的任何時候在開曼群島申請註冊為商標使用人。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開曼群島商標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