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搶註商標是壹種違法的行為,我國《商標法》明確禁止這種行為,因此商標31類是不能搶註的。商標31類:農業、園藝、林業產品及不屬別類的谷物,牲畜,新鮮水果和蔬菜,種籽,草木及花卉,動物飼料,麥芽。本類主要包括日用的未經制作的田地產物,活動物及植物,以及動物飼料。尤其包括:未加工的木材;未加工的谷物;待孵蛋;軟體動物和貝殼類動物。尤其不包括:半成品木材;米;煙草;微生物培養物和醫用水蛭;人造魚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 第三十二條 申請商標註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也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註冊他人已經使用並有壹定影響的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