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遺憾的是孫楊還是沒有能夠參加2021年東京奧運會,孫楊之所以沒有參加2021年東京奧運會這和孫楊被禁賽有很大的關系。
接下來帶大家梳理壹下整個禁賽事件的經過:
在2018年9月4號,孫楊在比賽接受檢查時,因質疑檢察官的資質而和檢察官發生爭執,出現了抗檢的情況。
2018年9月19號,國際泳聯為此而舉行了聽證會,當時孫楊本身也出席了,最後得到的結論是孫楊是沒有什麽問題,孫楊是沒有過錯的。
2019年1月3號,國際泳聯為此作出裁決,最終決定此次興奮劑檢查是沒有法律效力的,孫楊是不存在違反相關規定的行為,但在2019年1月28日事情出現了反轉,世界反興奮劑機構對裁決感到不滿,決定考慮向國際體育仲裁法庭進行上訴。
2019年3月12號,世界反興奮劑機構向國際體育仲裁法庭提出了上訴,7月20號孫楊的律師團隊發表聲明,要求9月聽證會公開審理,通過這種方式來證明清白。
2019年7月26號,孫楊個人對事件作出回應,自己沒有違規,自己是在捍衛每壹個運動員的權益。
2019年8月20號,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宣布,因特殊原因,原定於9月舉行的聽證會延期進行。
2019年10月14號國際體育仲裁,法院決定在2019年11月15日上午9點在瑞士蒙特勒舉行聽證會。
2019年11月16號,關於孫楊的聽證會結束,法院宣布擇期宣判。
時間來到2020年2月27號,國際體育仲裁法庭決定在2月28號下午5點宣布孫楊聽證會結果。
2020年2月28號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宣布,孫楊最終敗訴,判定孫楊8年遭禁賽。
2020年4月28號孫楊對判決不服,向瑞士聯邦法院提交上訴申請。
2020年12月24號,瑞士聯邦最高法院決定撤銷對孫楊禁賽8年的裁決,決定在2021年4月2號重新舉行聽證會,重新由新的仲裁小組來進行裁決。
2021年5月25號孫楊案重新開庭,聽證會為期3天,與以往不同的是孫楊這次沒有要求對公眾開放。
在2021年5月28號,二次聽證會宣布結束,決定在2021年6月22號公布最後結果,2021年6月22號孫楊案重審,最後宣判由原來的8年禁賽期間為4年三個月,這也意味著孫楊最終無緣東京奧運會。
孫楊之前曾經說過,“如果有壹天我真的遊不動了,希望大家不要怪他,因為他已經為中國遊泳為中國遊泳隊拼盡了全力,”但是現在他以這種方式沒能夠參加比賽,真的是非常遺憾的。
孫楊在遊泳比賽中取得的冠軍成績是非常優異的,在奧運會亞運會以及世錦賽上奪得了很多的冠軍,而且跨度時間也是特別久的,在遊泳領域裏能夠取得這麽優秀的運動員,相對來說真的是少之又少,這和孫楊的天賦有很大的關系,當然也和他的努力是密不可分的。
本屆東京奧運會沒有孫楊,感覺真的是特別遺憾的,沒有孫楊的奧運遊泳比賽,妳還會選擇觀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