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武漢市中心城區:含江岸區、江漢區、橋口區、漢陽區、武昌區、青山區、洪山區等七個中心城區及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東湖新技術開發區、東湖生態旅遊風景區,通過購買商品房實現落戶,
1、購買住房面積在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和總價超過50萬元(含50萬元)。
2、辦理了《房屋所有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證》的首次交易商品房(不包括單位集資建設住房、經濟適用房和其它非住宅房)。即應當是能取得兩證的、首次交易的商品房,不包括二手房。
3、落戶的人數:可辦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即18周歲以下子女)***3人。但是,如果有兩個及以上未成年子女隨遷的,出具當地街(鄉、鎮)計生部門計劃生育證明,也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