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提倡壹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這就向全國人民宣告,兩孩生育新政策已在中國大陸全面實施。需要指出的是,我國正式實施的是“兩孩生育政策”而並非“二胎生育政策”。二胎政策,是中國實行的壹種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符合條件的夫婦允許生育“二胎”。
國家對全面兩孩政策的調整,主要繼於以下三方面原因:
1、人口總量增長的勢頭明顯減弱,育齡婦女數量逐步減少,群眾生育意願發生轉變,少生優生成為社會生育觀念的主流;
2、人口結構性問題日益突出,勞動年齡人口開始減少,老齡化程度不斷加深,出生人口性別比長期持續偏高;
3、家庭規模縮小,養老撫幼、互助互濟等傳統功能弱化。
實施全面兩孩政策、改革完善計劃生育服務管理,是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重大舉措,有利於優化人口結構,增加勞動力供給,減緩人口老齡化壓力;有利於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奮鬥目標;有利於更好地落實計劃生育基本國策,促進家庭幸福與社會和諧。
綜上所述,國家放開二胎政策是2016年1月1日開始的。
2015年12月27日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了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正案,全面二孩定於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這就意味著,2016年元旦以後出生的二孩,都是合法的。按修正案中規定,生育壹孩或兩孩的夫妻均可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法律修改前按照規定應當享受扶助的失獨家庭,將繼續獲得扶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2021修正)
第十八條 國家提倡適齡婚育、優生優育。壹對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
少數民族也要實行計劃生育,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
夫妻雙方戶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之間關於再生育子女的規定不壹致的,按照有利於當事人的原則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