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還沒有直接證據證明張某和王某對周某進行了強奸,警方只是以強制猥褻罪,對張某批捕。強制猥褻罪也是違背了婦女意願,張某曾經兩次有過犯罪事實,所以他可能會判有期徒刑。另外壹名嫌疑人王某還在調查中,王某妻子站出來幫忙說話,提出了很多疑問,並認為周某是在陷害丈夫,任何疑問都會隨著警方調查真相大白。
張某兩次強制猥褻具體情況。
第1次強制猥褻是在飯店,而且被工作人員看見,這是公***場合,法院可以對嫌疑人加重懲罰。第2次是在包廂內,屬於密閉空間,兩次猥褻的對象都是同壹人,所以張某很可能被判5年有期徒刑。而王某情況比較復雜,現存證據無法認定王某有犯罪事實,雖然有妻子為其說話,但最終結果仍然以司法機關公布的為準。
關於王某強制猥褻具體情況。
王某和另外壹名女同事壹起送已經醉酒的周某回酒店,周某神誌不清無法確認房間號。王某就拿了他的身份證給前臺查詢,最後三人壹起回到房間,女同事先離開,王某15秒後離開房間。打車時,王某突然接到電話,於是又重新返回酒店查看周末情況,當時還經過了周某本人同意。在房間內王某對周某進行了強制猥褻,並且在網上買了避孕套,避孕套還沒有送到王某就離開了。
第3次再次接到同事電話,王某回到酒店看到周某已經入睡,第4次回到酒店是拿雨傘,之後就打車回酒店休息了。王某曾經告訴過妻子,自己只是犯了錯,但並沒有罪,希望得到妻子原諒。妻子後來也在網絡上發聲,他認為是周某故意勾引丈夫,警方通報還遺漏了對丈夫有利的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