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伯倫的資料檔案簡介:
·英文名:Wilt Chamberlain
·身高:2.18M 體重:125kg
·生日:1936-8-21
·畢業學校:堪薩斯大學(Kansas)
·選秀:1959年被費城武士[Philadelphia Warriors]隊以地區選秀權選中
·曾效力球隊:
58至59年 哈林籃球隊
59年加入NBA,效勞費城勇士隊
65年轉會至費城76人隊
68年轉會至洛杉磯湖人隊,直到73年宣布退休
·榮譽:兩度協助球隊贏得NBA冠軍,67年代表76人隊,72年代表湖人隊
62年3月2日對壘紐約尼克斯隊(New York Knicks)的比賽中,個人獨取100分,這是壹項NBA記錄,至今無人能破。
60年11月24日對壘塞爾迪斯隊的比賽中,個人獨取55個籃板球(rebound),這是壹項NBA記錄。
在61至62年球季中,參加72場比賽,平均每場比賽取得50.4分,這也是壹項至今無人能破的NBA 記錄。
在13年的職業球員生涯中,曾在118場比賽個人得分超過50分。
曾四次(60年、66至68年)贏得NBA最有價值球員獎
現在,我們偶爾會從壹些NBA“花絮”節目(像“NBA Stuff”)中,看到他比賽的“黑白”畫面,看到他在籃下得分像是囊中取物這般輕易,有人就曾經這麽形容他:身高(2米18)和目前洛杉磯湖人隊(Los Angeles Lakers)的當家中鋒奧尼爾(Shaquille O'Neal)差不多,但是,彈跳力、身體的靈活性卻可比美“球神”喬丹(Michael Jordan)……想像壹個舉起手就能摸到籃圈,而跳起來又近達1米高的人打籃球,怪不得在他的全盛時期,幾乎沒有球員能守得住他。
實際上,許多人熟悉的張伯倫,都停留在他得分能力非常強這個點上,更多人不知道的是,張伯倫對於籃球,還有他“革命性”的大貢獻:因為他的出現,美國籃球聯賽改變了壹些規則,而這些規則,也沿用到現在。
當張伯倫在59年加入NBA時,罰球區的寬度是3.6米(metre),然而,張伯倫卻常在“小”罰球區外守候,接到隊友的傳球後壹個跨步就來到籃底“放”球進籃圈得分,這樣的得分伎倆張伯倫實在用得太純熟、也太輕易了(平均每場比賽得37.6分),NBA當局覺得不能再任他“為所欲為”,就在60年的聯賽中改變規則,將罰球區寬度改為4.8米。
然而,天才洋溢的張伯倫,不到半年就想到應變方法(簡單,再跨多壹步嘛),結果,NBA當局只好向球場的寬度下手,然而,寬多12米的球場仍然難不倒張伯倫,他利用身高和彈跳力,壹個轉身、跳起、投籃、入網,利落的動作絲毫不比“單刀直入”上籃來的遜色。
實際上,如果要論籃球當局對他“異於常人”的得分能力所做出的刁難,早在他代表堪薩斯大學(Kansas University)參加大學聯賽的“帳”也要算上壹筆,他的隊友通常只要把球往籃圈的方向拋高,再讓張伯倫跳起灌籃3.就能得分。結果,在對手都無法阻止他的情況下,大學聯賽當局只好規定,張伯倫不得手碰籃圈!
談起張伯倫,我們也不能只看到打籃球的張伯倫。這名全身充滿體育細胞的巨人,打排球也是世界級選手,打拳連拳王阿裏也不敢小看。他還有另外壹個“經典”之作:有生以來第壹次跳高,就跳出接近世界記錄的成績!
曾經擔任過張伯倫教練的阿歷斯(Alex Hannum)就說了:“他簡直是壹個體育奇才,不管他往哪壹種體育項目發展,他都將有超凡的成就。還好,他選擇了籃球,讓籃球有了壹個傳奇人物。”
然而張伯倫的“籃球傳奇”也不是被壹致贊好的,壹些NBA權威人士就對他的“個人主義”頗有意見。壹名NBA前教練說:“張伯倫缺乏那麽壹些團隊意識,打球常要隊友以他為中心。這多少就能解釋
,這名‘超人’球員,為什麽在他長達13年的職業球員生涯(張伯倫在73年宣布退休)中,只能協助球隊贏得兩次NBA冠軍。”
他的成就,就遠遠不如當時的另外壹名“風雲人物”——波士頓塞爾迪斯隊(Boston Celtics)的比爾·拉素(Bill Russell)(拉素曾協助球隊在13年內贏得11次NBA冠軍)。
因為張伯倫的高得分,很多人也喜歡拿他和90年代“球神”喬丹作比較,球藝誰比較精湛見仁見智,可喬丹有壹點卻是張伯倫比不上的,從不拈花惹草、不鬧花邊新聞和顧家的喬丹,壹直在世人面前形成壹個完美形象。張伯倫私生活的不檢點(他在91年出版的自傳中聲稱,從15歲開始,他曾和2萬名女子發生過性關系),讓他永遠只能成為“球場英雄”,走到場邊,對他風流成性的批評則不絕於耳。
這可能也是他雖然退休了整26年,卻無法像喬丹壹樣,被人擺上“神臺”的原因吧!
10月12日,這名美國籃球歷史上、50名偉大球員之壹的名宿,在家中因心臟病去世,享年62歲
62年3月2日還在武士隊效力的張伯倫在對壘紐約尼克斯隊(New York Knicks)的比賽中,得到了創紀錄的單場100分,球隊也以169比147贏下比賽,整場比賽張伯倫數據如下:
節次 上場 命中/投籃 命中/罰球 籃板 助攻 犯規 得分
第壹節 12 7-14 9-9 10 0 0 23
第二節 12 7-12 4-5 4 1 1 18
第三節 12 10-16 8-8 6 1 0 28
第四節 12 12-21 7-10 5 0 1 31
總計 48 36-63 28-32 25 2 2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