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宇春,05屆超女的冠軍,她就成為各大獎項的邀請嘉賓,也著實火了。不過,她抄襲事件說明了壹些問題。
第壹個就是創作上到了瓶頸期。每個人活著明星都有壹個瓶頸期,例如劉翔,創造了世界紀錄以後,就進入餓了瓶頸期,之後的發展雖然也有過驚艷,但壹直沒有創造新的輝煌,所以,就逐漸沈寂了。
李宇春也是如此,之前火了,她的創作也在很高起點上,所以,很多春粉認為,李宇春還會獲得新成就,還是壹如既往地支持李宇春的創作。
李宇春現在的創作已經沒有更多激情了,所以,她才有抄襲的事情發生,有粉絲說這是致敬,可以啊!但是不是需要征得人家同意,在自己闡述的時候說是致敬呢?要是沒有征得人家同意就做這個事情,是不是侵犯人家創作權?
第二個是沒有其他特殊符號標示了。05年以後,她很火,更火的是她中性打扮,引領了壹股風潮,但隨著大家認知的拓展,這個風潮過去了。
以前的中性打扮,殺馬特風格,現在已經過去了,審美標準發生了變化,而李宇春沒有感知,或者說沒有了相應的對策,最終導致她本人的知名度下降。
雖然有網友認為她經常作為壓軸演出,這是實力的象征。對的,但是,這種自信,哪裏來的?我不知道!
之前看到她,就覺得為何她能火?現在的感受是憑啥她壓軸?
第三個就是為人上的低情商。先不說她跟同屆女生走動不多,因為這是壹個比賽節目而已,過去了就過去了。
就抄襲這件事來說,她肯定知道創作權,但她沒有第壹時間跟創作者溝通,讓人大吃壹驚。因為這不僅僅是商業大忌,還是壹個違法行為。
作為壹個優秀藝人,高情商是最重要的,她沒有高情商,還做抄襲之事,不知道她為何會如此!
有網友會認為,之前大張偉抄襲,也被報道過,現在還不是很多綜藝節目的導師?也就是說之前有人做錯了,現在也可以照著做錯事?
大張偉抄襲,演藝事業被毀,樂隊解散。他自己也改變了,還有更重要的,那就是當年國家在知識版權方面的法律法規不完善,才會有這樣的問題出現。
現在呢?有了完善的法律體系,再抄襲,不僅僅是情商低,還是法律意識淡漠。
這樣的名人,給予的錯誤示範是不是就有點多?我們應該學習這樣的明星?有網友認為我是黑粉。
錯了,我連粉絲都不是。我只是壹個路人,覺得李宇春應該做好,也壹定會做好。但現在的她,需要好好反思壹下,這樣做,應該嗎?
畢竟,有很多粉絲支持,她現在這樣,不利於她的發展,更不利於她給粉絲帶來正能量。希望她耗子尾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