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H48的成員黃婷婷與公司解約壹事被鬧得得沸沸揚揚的,雙方還為此還打上了官司,近日,這個官司的結果出來了,黃婷婷方以失敗告終。
作為藝人與公司解約還需求打官司嗎?這是由於什麽呢?據悉,黃婷婷本人以為在SNH48的組合裏面沒有很好的開展,而本人也得不到很好的資源,為此黃婷婷就打算單飛或者是想起他方向開展。
按道理來講,藝人在與公司停止節約的時分只需賠付相關的費用,就能夠兩清了。但是公司卻不這樣以為,黃婷婷所在的公司不斷不放黃婷婷,主要是由於黃婷婷在知名之前是壹名素人,公司讓壹個素人出道,付出了很多的心血,因而不與黃婷婷停止解約。
還有壹個緣由就是在實行合約期間,黃婷婷也私自接活,招致公司損失壹局部資金。眾所周知,在藝人與公司停止實行合約的時分,私自接活的結果是很嚴重的。這壹次是黃婷婷本人違背了規則,因而更不會讓她走。雙方在打官司的時分也不測暴露了黃婷婷的資源情況和這幾年來的收入狀況。
從曝料中能夠看得出來公司對黃婷婷還是很不錯的,不只讓她出演了很多劇,而且都是和二三線流量小生協作,以至有的本人還是女主。七年有六部作品,但是有三部沒有播。以至絲芭傳媒還幫她出了單曲。這個資源曾經說是很好了。之後還有網友看到這些年來,黃婷婷的收入能夠說是賺了近900萬。
眾所周知,黃婷婷形象百變,個性隱忍,以《劇場女神》公演正式出道,後成為SNH48 TEAM NII正式成員,不只僅演唱了《夜蝶》《青春閃電》等歌曲,還參演了輕喜劇《大鼻子情聖》,這些資源都是公司給她的。只不過在SNH48的熱渡過去之後,她的演技也不太好,招致她的人氣也沒有之前好了。
從她出道到如今曾經有了7年的時間。關於壹個不來知名的女藝人來講,7年賺取900萬的收入曾經是相當高了。
而黃婷婷還是不太知足,覺得本人可以具有更多更好資源,還與公司打官司,這讓很多網友都表示:“怪不得想獨立門戶,焦急翻紅呢”網友評價也是簡約扼要。作為壹個女藝人在實行合約期間私自接活自身就違犯了公司規則,本身演技不行還怪公司不給資源,這樣的女藝人單飛之後,大家會不會繼續支持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