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20日表決通過了關於修改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的決定。修改後的人口計生法規定,國家提倡適齡婚育、優生優育,壹對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國家采取財政、稅收、保險、教育、住房、就業等支持措施,減輕家庭生育、養育、教育負擔。
人口問題始終是影響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基礎性、全局性和戰略性問題。2021年7月發布的《中***中央國務院關於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決定》提出實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為了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適應人口形勢新變化,促進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和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我國對人口與計劃生育法進行修改。
現行人口與計劃生育法於2002年施行,2015年實施全面兩孩政策時進行了修改。現行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十八條規定,國家提倡壹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修正草案對此修改為:“國家提倡適齡婚育、優生優育。壹對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
在優化生育政策方面,修正草案還規定采取綜合措施,推動實現適度生育水平,優化人口結構,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
配套實施積極生育支持措施相關內容也擬被寫入法律。例如,修正草案明確,國家采取支持措施,減輕家庭生育、養育、教育負擔;支持有條件的地方探索設立父母育兒假;公***場所和女職工比較多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規定配置母嬰設施,為嬰幼兒照護、哺乳提供便利條件。
據了解,修正草案重點圍繞實施三孩生育政策、取消社會撫養費等制約措施、配套實施積極生育支持措施進行修改,同時強化對全面兩孩政策實施前計劃生育家庭合法權益的保障,確保相關政策措施盡快落地實施。對與三孩生育政策無關的內容,此次原則上未予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