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審已經在8月30日舉行了,由於犯罪嫌疑人吳某是未成年人,所以並沒有公開審理。審理歷經兩個小時,當場並沒有出審判結果,法院將擇日公布。母親表示,如果最終審判結果仍然是10年,自己將繼續上訴。
男子遭圍毆反殺壹人具體情況。
壹開始壹名19歲的男子,王某在路上遇到了壹個女孩,王某想要約女孩出去玩,拒絕後跟隨她到了酒店。在酒店門口聽到女孩正在說話,王某向前敲門,沒想到開門的卻是吳某。吳某用瞪了王某壹眼,王某覺得這是在挑釁,為了挽留面子,他就找來了其他壹些兄弟上門討伐。吳某看到對方人多勢眾並沒有開門,王某去前臺拿了鑰匙打開了門。
進去之後發生了激烈爭吵,吳某被眾人按壓在地板上,後來吳某趁其不備拿起桌面上的水果刀捅傷羅某,其他兩人也輕微受傷。羅某由於傷勢過重,送到醫院仍然搶救無效,後來吳某母親跟死者父母進行協商,賠償對方20萬得到諒解。壹審法院認為吳某屬於防衛過當,再加上他此前有過聚眾鬥毆行為,數罪並罰判處10年有期徒刑。
吳某判10年有期徒刑,是否量刑過重?
我覺得這個量刑確實有點重,吳某犯罪時未滿18歲,後來殺了人也是他們先挑起戰爭。之前雖然有過犯罪行為,但和這起案件並沒有關系,所以量刑時不能以此前犯罪為基礎。
壹審判決以故意傷害罪判8年,聚眾鬥毆罪判三年,這樣算起來只減輕了壹年懲罰。吳某犯罪後有主動認罪行為,再加上其他因素,本應從輕減罰,現在看起來倒有壹點像輕罪重罰,最終只希望二審判決真的可以做到公平公正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