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商標查詢大全網 - 網遊競技 - 海南省農墾集團原副總經理受賄1460余萬獲刑13年是怎麽回事?

海南省農墾集團原副總經理受賄1460余萬獲刑13年是怎麽回事?

做個好人難!

有些當權者利欲熏心,貪得無厭,但到頭來難免“竹籃打水壹場空”。這段話用在海南省農墾集團有限公司原董事、副總經理兼任海南省農墾中南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黃少儒身上,十分貼切。

2016年12月5日,黃少儒因犯受賄罪,被海南省第壹中級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並處罰金200萬元。黃少儒受賄案是由海南省檢察院指定三亞市檢察院查辦的。2014年9月30日,三亞市檢察院對黃少儒涉嫌受賄壹案立案偵查並對其采取逮捕強制措施。2015年11月12日,此案偵查終結,並向三亞市中級法院提起公訴。

近日,辦案檢察官向筆者講述了黃少儒受賄案的來龍去脈。厚厚的3冊卷宗,記載了黃少儒利用職務之便收受房地產開發商蔡篤軍等3人送的好處費1432余萬元及美元3萬元的犯罪過程,也揭示了他由正道落入歧途的人生軌跡。

購房裝修缺錢,找工程老板解難

早在2002年8月,開發商蔡篤軍以中國有色二十三冶海南建築公司之名承建了海南省海運總公司寶島花園工程。當時,黃少儒正擔任海運總公司副總經理,且負責寶島花園工程項目。工作上經常打交道,二人關系日漸密切。

案發後,黃少儒面對辦案人員的訊問,他直言不諱地說:“2002年6月下旬的壹天,蔡篤軍中標承建海運總公司寶島花園工程項目並簽訂施工協議書,當時我任海南省海運總公司副總經理,受公司委托,由我簽訂合同。在施工期間,蔡篤軍經常遇到壹些拆遷受阻無法正常施工的問題,每次都是我到現場召開協調各部門關系的現場會,幫助他解決困難,蔡篤軍的工程進度很快。同時,工程款的支付也由我分管審核,對此我不拖不卡,及時簽字,這壹切蔡篤軍心知肚明。”

據黃少儒交代:“我選購了寶島花園內的壹套房子,2003年初要繳納購房首付款。蔡篤軍到我辦公室問我房子怎麽樣了,他可以贊助,我說可以。後來,我到蔡篤軍施工現場檢查工作,蔡篤軍將壹個黑色塑料袋放到我車子的副駕駛座位上。回到家後,我打開袋子壹看,裏面裝了20萬元現金。”

2005年7月初的壹天,黃少儒籌劃裝修寶島花園的房子,正為裝修房子缺錢發愁。蔡篤軍主動問房子裝修的事情,黃少儒表示裝修費可能要30萬元。過了幾天,蔡篤軍來到黃少儒辦公室將壹個黑色的塑料袋遞給他,說是贊助款。蔡篤軍離開後,黃少儒打開袋子壹看,裏面裝著30萬元人民幣。

幫助開發商批地立項,獲利1000萬

2007年末期,正值海南農墾系統改制的關鍵時期,急需學歷高能幹事的人才。2007年12月,具有在職研究生學歷的黃少儒被任命為海南農墾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黨委委員、副總經理兼任海南省農墾中南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

2010年初,蔡篤軍得知黃少儒調海南農墾中南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任董事長,中南公司當時有十幾個土地項目準備對外找合作夥伴。壹天,蔡篤軍到保亭找了黃少儒讓他提供壹些項目來做,黃少儒答應幫忙。後來,黃少儒讓蔡篤軍和中南公司副總經理馬良對接,由馬良配合先挑選地塊及確定合作項目的名稱。蔡篤軍選中了原新星農場四區的壹塊約480畝的土地打算用於房地產開發,還確定項目名稱為“七仙麗水城”。2010年下半年,黃少儒簽批“七仙麗水城”項目上報海南省農墾集團有限公司申請立項,2011年1月末,海南省農墾集團有限公司批復同意立項。

三個月後,蔡篤軍和中南公司就簽訂了合作開發土地合同書,合同簽訂後,中南公司即將合同書上報海南省農墾集團有限公司相關部門進行審議,並很快被批復納入規劃。

按照合同要求,合同簽訂後5日內,蔡篤軍的公司應向甲方交納1000多萬元的履約保證金,但當時因資金周轉困難,蔡篤軍便將“七仙麗水城”項目公司海南保亭恒潤達實業投資有限公司、海南保亭恒潤投資有限公司的股權出讓。2012年4月通過他人介紹,蔡篤軍與保亭閩莊園公司的股東楊倉海和吳文等人商談股權轉讓的事情。之後在海口泰華酒店茶藝館商談並簽訂了保亭“七仙麗水城”項目公司股權95%轉讓合同,轉讓款3000萬元。

當蔡篤軍將轉讓保亭“七仙麗水城”項目股權之事告訴黃少儒時,黃少儒指責說:“沒想到妳眼光如此短淺。早知道妳轉讓股權,我就不花這麽大力氣幫妳報批這個項目了,妳可曉得這個項目將來少說也要賺10個億以上。”蔡篤軍說不好意思,確實資金有點緊。緊接著,蔡篤軍說:“這個項目黃董事長確實花了大力氣,就留1000萬元作為答謝。”黃少儒說:“好吧,但現在我不急著用錢,我需要的時候再找妳拿。”

2012年初的壹天,黃少儒的弟弟黃少明來找他說想在香港買壹套房子,但資金短缺,他想找蔡篤軍拿250萬元。黃少儒說可以,妳去找他就行了。事後,黃少明告訴黃少儒,蔡篤軍拿給他250萬元。黃少儒在與房地產商長期交往中發現,做房地產生意是暴利。於是,他幫弟弟黃少明在海南做房地產投資、策劃、銷售等生意。

“我讓弟弟成立了海南宜禾投資咨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宜禾公司),因為我弟弟黃少明是香港身份,成立公司的手續很麻煩,所以以我姐黃麗瑋的名義註冊。註冊資金需要200萬元,我向壹個叫蒲慶春的香港朋友借了200萬元。後來,因為要籌集200萬元還給蒲慶春,我就約了蔡篤軍到泰華酒店茶藝館喝茶,我跟蔡篤軍說我現在需要200萬元急用。他當時就同意拿錢出來,我讓他直接把錢送去給我姐黃麗瑋。沒過幾天我姐就打電話給我說200萬元現金拿到了。”黃少儒交代說。

又過了些時日,黃少儒在與蔡篤軍壹起喝茶時說,其弟黃少明的宜禾公司資金調轉不暢,急需150萬元現金,蔡篤軍立馬答應,幾天後備齊150萬元現金交給黃少明。

30萬感謝費退回,換個安全方式再收

案卷資料顯示:黃少儒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接受海南閩莊園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總經理鄭輝煌的請托,為該公司與海南農墾中南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合作開發“莊園麗都”項目,提供幫助。2010年至2012年期間,黃少儒通過其弟黃少明收受鄭輝煌給予的人民幣30萬元,同時,向鄭輝煌索要人民幣329萬余元。

2009年6月中旬,農墾總局將保亭新星農場3500畝土地劃到中南公司管理,其中包含了鄭輝煌海南閩莊園房地產有限公司莊園麗都項目的地塊。為了讓莊園麗都項目盡快啟動,心急如焚的鄭輝煌找到了黃少儒,自我介紹說他是海南閩莊園房地產公司的總經理,他們公司莊園麗都項目原來已經與新星農場談得差不多了,現在地塊轉到中南公司,能不能按照農場的分利模式(閩莊園占80%)繼續合作。

黃少儒聽後,立馬回絕,並提出分利模式必須按三七分成。事後經過考慮鄭輝煌表示同意。黃少儒讓鄭輝煌去和中南公司副總經理馬良對接,辦理上報手續。

直到2009年底經辦理相關手續,中南公司將莊園麗都項目上報農墾總局報批,過了幾個月,大概是2010年5月莊園麗都合作項目被批準,中南公司與閩莊園公司按照三七分成合作。很快,雙方就簽訂了合作合同。

在2010年底,臨近春節,鄭輝煌準備了30萬元現金,用壹個小布袋裝好又準備了壹些煙酒等禮品,之後約黃少儒見面並說要拜個早年。黃少儒當時在海口,於是鄭輝煌驅車260公裏,從保亭趕到海口,約好在海口泰華酒店茶藝館見面。見面後,鄭輝煌說:“感謝黃董事長在莊園麗都項目上的支持,春節快到了,這是壹點意思,給妳拜個早年。”說著,就把帶來的錢和禮品遞給了黃少儒。

“這麽大的壹個項目,順順利利幫他審批了,他合算了,開始大把大把地賺錢了,難道30萬元就算打發了?!”接受辦案人員訊問時,黃少儒表示他收錢後壹連幾天,總感心中不悅。

2010年4月初的壹天,鄭輝煌來到黃少儒的辦公室說事,臨走時,黃少儒說:“我弟弟黃少明新成立了壹家公司,想買壹輛車,但資金比較緊,妳能否支持壹下?”後來,黃少明在南海大道廣本4S店選中壹輛廣本奧德賽商務車,鄭輝煌就去給黃少明刷卡付了約30萬元。

此事過後的壹天,黃少儒給鄭輝煌打電話說黃少明資金困難需要幫忙。第二天,黃少明到了鄭輝煌的辦公室,說他的公司資金比較緊,希望鄭輝煌能支持300萬元。

雖說當時鄭輝煌很不情願,不過,他反復權衡,最終還是覺得“胳膊擰不過大腿”。鄭輝煌當著黃少明的面給財務人員吳榮焜打電話讓他轉賬300萬元到宜禾公司賬戶上。

值得令人玩味的是,到了2012年6月初的壹天,黃少明對鄭輝煌說,上次轉賬給他的300萬元不安全,讓鄭輝煌想辦法解決壹下。之後,鄭輝煌先交給黃少明300萬元現金,黃少明再將這300萬元通過宜禾公司賬戶轉回到公司的賬戶上,這樣將來有人查起這個事情時,就當是宜禾公司向鄭借300萬元。

2012年7月,海南省檢察機關針對群眾反映農墾系統改制中的壹些涉腐問題進行調查。黃少儒聞訊後坐立不安,他找到鄭輝煌說要把30萬元現金還給他。鄭輝煌說這事沒其他人知道,但黃少儒壹再說要退還,並暗示鄭輝煌,黃少明正在泰華酒店等著。鄭輝煌當時心裏壹下就明白了,他接過黃少儒退回來的30萬元,到泰華大酒店茶藝館找黃少明。見了面,鄭將30萬元交給黃少明,黃少明沒說什麽就收下了。

感到安全後,重新伸出黑手

檢察機關調查組進駐農墾系統那陣子,黃少儒確實擔驚受怕過,當他得知檢察機關調查組走後,他那顆懸著的心終於平靜了下來。他感到自己平安無事了,又重新伸出了貪婪的黑手。

案卷資料記載:黃少儒為武漢建工第三建築公司的吳海良參與中南公司擬建職工宿舍樓的投標提供幫助。2013年春節前的壹天,黃少儒收了吳海良送的3萬美元。與前相比,黃少儒的受賄斂財行為,確實有所收斂。

據黃少儒供認:2012年6月中旬的壹天,他認識多年的好友吳海良請他吃飯,席間,吳海良問他可不可以找點項目給他做。黃少儒表示大的項目沒有,但有小項目。中南公司在保亭正在準備建職工宿舍樓,造價有1400萬元。黃少儒讓吳海良去參加投標。之後,黃少儒交代中南公司副總經理馬良說,吳海良是關系戶,想做公司職工宿舍工程,在同等條件下,能關照他就關照壹下。

對此,吳海良證實,黃少儒答應後,他就去辦理了相關投標手續,當時為了能夠提高中標率,他還找了朋友黃鴻彬配合參加投標,但最後卻是黃鴻彬的公司中標了。雖說經過努力沒有中標,但吳海良確信只要黃少儒在這個位置上,給自己些工程項目的機會多的是。這次雖然沒中標,但感謝的禮數不能少。吳海良反復思忖後,趁著黃少儒兒子從國外回來的機會,用壹個信封裝著3萬美元並準備壹些煙酒禮品來到黃少儒家裏給他拜年。

2014年6月,黃少儒被海南省紀委調查。他交代了紀委已經掌握的和尚未掌握的受賄事實,並積極退贓,總金額達795余萬元。

此案偵結後,檢察機關很快向法院提起公訴。最終,三亞市法院作出了判決,以受賄罪判處黃少儒有期徒刑十三年,並處罰金200萬元,對已退贓的795余萬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繼續追繳被告人黃少儒的犯罪所得人民幣637余萬元及3萬美元。

壹審宣判後,黃少儒當庭表示服判,不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