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地選拔優秀適崗人才,充實我校師資隊伍,優化人員結構,南京化工職業技術學院(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學校網址:),現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等規定,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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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團結同誌,廉潔奉公;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應聘人員的年齡壹般在35周歲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後出生);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職務40周歲以下(1974年1月1日之後出生);具有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45周歲以下(1969年1月1日之後出生);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50周歲以下(1964年1月1日之後出生);2014年普通高等學校或科研院所應屆畢業生應聘不受年齡限制;
4、具備報考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附件1);
5、熱愛高等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團隊合作精神;
6、取得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蘇人社發[2012]418號文件的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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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報名
(壹)報名時間、方式、地點
1 、報名時間: 2014 年 10 月 21 日 至 11 月 4 日
周壹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周末、節假日不辦公)
2、報名方式和報名地點
(1)現場報名:
地址:南京市化學工業園區葛關路625號(南京化工職業技術學院人事處致遠樓507室)。
(2)網絡報名:
應聘者可直接將報名表及相關材料發送至人事處郵箱:njhyrsc@163.com,發送時主題請以“姓名+畢業院校+專業+學歷(職稱)+應聘崗位”格式註明。
采用網絡報名方式的,報名後請電話聯系予以確認。
(二)報名註意事項及資格審查
1、每位報考者限報考壹個崗位。報考者報名時須提交下列材料:①交本人近期小壹寸免冠正面彩照2張;②填寫《南京化工職業技術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請在公告發布網頁上下載,A4紙打印,並認真填寫;③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④已經畢業人員提供各層次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留學回國人員提供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及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⑤未畢業應屆畢業生須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廳統壹印制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⑥科研成果及論文目錄;⑦專業技術職務等資格證書復印件。
2、同壹崗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數少於該崗位招聘人數3 倍的,將相應核減招聘崗位數或取消招聘崗位,並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上公告。接受報名的單位將通知被取消招聘崗位的應聘人員,被取消招聘崗位的報名人員可在11月6日前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博士研究生條件崗位不受開考比例限制。
3、招聘單位於11月12日前通知應聘人員是否通過報名資格審核,以及未通過審核的原因。未通過資格審核的人員可於11月6日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4、本次公開招聘不收報名費和考試費。
5、應聘人員對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有效性負責。凡有弄虛作假者,壹經查實,取消應聘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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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試科目、時間和實施辦法
考試:崗位代碼01-03號崗位考試由專業技能測試和面試組成;崗位代碼04號崗位考試由筆試和面試組成。
(壹)專業技能測試:專業技能測試包括試講(實際操作)等環節,專業技能測試按照南京化工職業技術學院自行制定的考核辦法執行,測試具體辦法將通過南京化工職業技術學院網站公布的方式告之應聘人員,專業技能測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專業技能測評成績由主考官當場公布。在專業技能測試合格者中,根據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各招聘崗位擬聘用人數1:3確定參加面試人員(該崗位專業技能測試合格人數不足3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人員名單將在學校網站公布。
(二)筆試:筆試內容包括考查崗位能力和專業知識等方面,筆試具體辦法和成績將通過南京化工職業技術學院網站公布的方式告之應聘人員,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在筆試合格者中,根據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各招聘崗位擬聘用人數1:3確定參加面試人員(該崗位筆試合格人數不足3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人員名單、成績將在學校網站公布,其余應聘人員的筆試成績可憑身份證號碼在學校網站查詢。
(三)面試:面試按照南京化工職業技術學院制定的面試辦法執行,面試辦法將通過南京化工職業技術學院網站公布的方式告之應聘人員,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面試成績由主考官當場通知應聘人員。
(四)總成績。應聘人員考核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總成績按如下方式折算:崗位代碼01-03號崗位的總成績=專業技能測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崗位代碼04號崗位的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考核總成績在考試結束後的10個工作日內通過學校網站公布,應聘人員可憑身份證號碼查詢。
(五) 所有考試的具體時間和地點由人事處會同相關部門商定,以電話或郵件等方式通知到應聘人員。應聘人員應按照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否則按棄考處理。
所有招考工作(自報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擬聘用人選名單)原則上應在60個工作日內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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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聘用
考試結束後,在各單項考試(測試)合格的人員中,根據總成績計算方法確定應聘人員的總成績,按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因體檢不合格等原因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按高分到低分順序壹次性遞補人員參加體檢。
對體檢合格人員由用人單位組織考核,並根據考核和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江蘇教育網和南京化工職業技術學院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現工作或學習單位、招聘考試的各項成績、總成績、排名等。
對公示無異議人員,經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備案後,由用人單位為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並與其簽訂聘用合同,合同期限3年。聘用審批後不再進行遞補。初次就業的聘用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其他聘用人員實行3個月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職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中止聘用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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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回避
應聘人員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審計、紀檢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從事公開招聘工作的負責人員及其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有上述親屬關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響招聘公正性的,應當實行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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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招聘政策咨詢
南京化工職業技術學院人事處負責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詢。
咨詢電話:025-58351138
聯 系 人:王老師、魏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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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招聘工作監督
南京化工職業技術學院紀委對此次招聘工作進行紀律監督。
紀檢監督電話:025-57013249
聯 系 人:劉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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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招聘工作舉報
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江蘇省教育廳接受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舉報。
1、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舉報信箱:syzpjb@jshrss.gov.cn
舉報電話、傳真:025-83314795
2、江蘇省教育廳
舉報電話:025-83335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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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化工職業技術學院
201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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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南京化工職業技術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xls
2.南京化工職業技術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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