毋庸置疑,美國籃球在世界籃壇的地位已經江河日下、今非昔比了。
這種狀況早在2019年男籃世界杯就已經初現端倪,當時美國隊接連失利,僅獲得第8名。很多球迷將其歸咎於大牌球星的缺陣,而事實是美國隊隊員如米切爾、塔圖姆、布朗、斯瑪特等都是各支球隊的主力隊員。
這支美國奧運男籃更不用說,杜蘭特、利拉德、塔圖姆、布克、阿德巴約、拉文、格林、霍樂迪等都是NBA球隊的核心球員,可謂精英盡出,但是依然被法國隊擊敗。
究其原因,很多人提到NBA和FIBA的規則不同,判罰尺度不同,因此NBA球員不適應。這個說法很難成立,因為別的隊伍也有不少NBA球員,他們為什麽就能適應呢?另外,為什麽從前的美國隊就能適應呢?
還有人提到近年NBA為了追求觀賞性,規則過於偏向進攻壹方,明星哨、體毛哨、碰瓷等現象愈演愈烈,導致比賽對抗程度和球員的對抗能力下降,到了國際賽場打不了硬仗。這個說法有壹定道理,但並非根本原因。
另有人提到NBA盛行小球之風,大家都飄在外面投三分,壹旦手感不好就歇菜。這算是壹個重要原因,但也不是最根本的原因。
個人覺得,最最根本的原因,就是NBA明星球員的能力被大大高估了,尤其是那些所謂的巨星們。他們是球隊的當家球星,有無限開火權,隊友們不遺余力地為其掩護、擋拆,為他們創造得分機會,讓他們的數據非常耀眼,似乎能力超強,但是到了國家隊,失去了這些特殊待遇,他們就露餡了。
真實情況是,NBA明星球員的綜合能力和所謂的“角色球員”遠不如數據上表現出來的那麽大,和其他聯賽的優秀球員相比也沒有想象中的優勢,自然而然地他們在國際賽場上就打不出碾壓對方的表現。馬刺隊的米爾斯就是個很好的例子,他在NBA就是壹個非常普通的球員,數據也不漂亮,但是到了澳大利亞國家隊,有了足夠的戰術地位,壹樣能打出明星級的表現。在昨天的比賽中,法國隊的富尼耶也給杜蘭特等巨星們上了壹課。
另壹方面,美國隊這些巨星們在各自球隊做老大習慣了,只有別人為他服務,到了讓他為別人服務的時候,他們就無所適從,只能流於形式了。按波波老爺子的籃球理念,是非常強調球隊的整體性,崇尚團隊籃球的,可是這些球星們的習慣豈是短時間內能夠改變的,因此在比賽中可以看到,美國隊的隊友們經常在做壹些不痛不癢的外圍傳球,壹旦想傳壹些有殺傷力的球時,往往造成失誤。這也就是為什麽,到了最關鍵的時刻,對方防守強度增加,美國隊很難打出精彩的配合而獲得得分良機,最終只能在外線勉強投籃了事。而在國際賽場的快節奏、高強度之下,他們的命中率實在是不敢恭維。
當然,現在還不能斷定美國男籃就壹定不能在東京奧運會上取得好成績,但是其難度超過以往任何壹屆,這是肯定的。而美國籃球在國際籃壇的日漸沒落,也是不爭的事實。這個趨勢,又豈是老邁的詹姆斯和沒有防守能力、過於依仗投籃手感的庫裏能夠扭轉的,所以即便讓他們加入現在的美國男籃,也無濟於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