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經營場所不同,有限公司必須有自己固定的經營場所及從業人員;個體工商戶沒有限制,從事客貨運輸、販運以及擺攤設點、流動服務的個體工商戶無須固定的經營場所;
2、投資主體不同,有限公司投資主體是法人,執照是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企業法人能夠以企業自己的名義獨立享有法定權利和承擔法定義務,法定權利、義務直接歸企業享有而非企業投資者;個體工商戶投資主體只能是自然人,執照是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以其自然人身份參與經濟活動,其作為民事法律關系的主體,不具有企業法人屬性,承擔無限責任,所以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沒有註冊資金;
3、承擔的財產責任不同,有限公司的法律主體是公司,承擔財產的有限責任,超過註冊資金的債務可以申請破產;個體工商戶承擔財產的無限責任,法律主體是個人,債務必須清還。
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的***同點如下:
1、股東都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無論在有限責任公司中,還是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東都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有限責任”的範圍,都是以股東公司的投資額為限;
2、股東的財產與公司的財產是分離的,股東將財產投資公司後,該財產即構成公司的財產,股東不再直接控制和支配這部分財產,同時,公司的財產與股東沒有投資到公司的其他財產是沒有關系的,即使公司出現資不抵債的情況,股東也只以其對公司的投資額承擔責任,不再承擔其他的責任;
3、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對外都是以公司的全部資產承擔責任。
《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第二十三條 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壹)股東符合法定人數;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三)股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五)有公司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