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融資300億,黃金做抵押
2017年金凰珠寶公司與多家信托機構達成了融資合同,總金額約近300億。而對於還款合同則是包括保險公司擔保與實體黃金抵押的形式進行增信保證。但是壹直到2019年,金凰珠寶公司對多家信托公司的還款合同都違約到期了。其中與長安信托壹家公司的違約金額就高達10億,在金凰珠寶公司違約後。長安信托等多家公司都上面討賬。
二.擔保人失聯,黃金是假的
在金凰公司違約之後,多家信托公司聯系合同的保人賈誌宏,卻發現這位金凰公司的控制人已經沒有了消息。在依照合同前往抵押銀行,取出黃金抵債時竟然發現黃金是假的,裏面的成分是銅。這可讓信托公司炸了鍋。壹時只能將同時擔保的人保公司告上法庭。
三.風投內控,形同虛設
人保公司對此聲稱他們的擔保對象是金凰公司,而不是這些信托公司,對信托公司是否有權起訴,呈壹個懷疑的狀態。當然我覺得他們是有逃不開的責任的。但是信托公司本身又是否存在問題,對於金凰公司哪假黃金擔保的這件事竟然沒有察覺。他們的內控審查是怎麽做的,為什麽會出現這樣低價的失誤。這確實是引人深思。
至於最後判審結果如何,還得看法院對此案的看法,目前此案的判審法庭已經轉移了多個省份,畢竟涉及金額過大,保險公司與信托公司都不想承受這樣的損失。但是當初進行融資時,為什麽就不能擦亮眼睛呢。壹切都是自己結下的惡果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