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刁三 ”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的作案工具
郝寶忠綽號“刁三”。2000年3月8日,他因聚眾鬥毆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自2004年10月假釋出獄 後,“刁三”開始結交刑滿釋放分子和社會閑雜人員,涉足濟南建築行業土石方工程和拆遷工程。
2005年10月,“刁三”為擴大自己的勢力,通過吳某成立了濟南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高郝中達工程 分公司,成為該公司負責人。
為稱霸壹方,達到聚斂錢財之目的,“刁三”不斷招兵買馬,逐漸形成了以其為組織者、領導者,以 犯罪嫌疑人趙承、田奪、高興、陳鵬、田長新為骨幹成員,以犯罪嫌疑人龔某、耿某、甄某、孫某、王某、李某、 趙某等為成員的相對穩定的犯罪組織。“刁三”要求骨幹成員在公司集中食宿,其他人員隨傳隨到。該團 夥等級分明,參與違法犯罪活動時,壹般由“刁三”通知高興、田奪、趙承等人,再由其糾集各自的手下 成員。為加強對組織成員的控制,他還購買了毒品,供自己和組織成員吸食。
隨後,專案組民警連續奮戰40余天,將首犯郝寶忠及其組織30余名成員悉數緝拿歸案,把該犯罪組織 壹網打盡,繳獲砍刀、鎬把、弓弩、槍支等兇器100余件。專案組民警克服種種困難,依法進行取證,對 因迫於該黑社會而不敢作證的受害人,民警們曉之以情、動之以理,表明政府打黑除惡的決心,取消受害 人顧慮,使他們積極向專案組作證。
據警方調查,“刁三”黑惡勢力團夥購買了漁叉、砍刀、鎬把、手銬等作案工具,敲詐勒索、收取保護費、強迫交易、非法競標,無惡不作。他們的黑手還伸向承攬土石 方、拆遷工程等,在濟南市的建築土石方及拆遷行業形成壟斷性非法控制,嚴重擾亂了社會經濟秩序和生 活秩序。 他們的黑手還伸向土石方、拆遷工程等,在濟南市的建築土石方及拆遷行業形成壟斷性非法控制,嚴重擾亂了社會經濟秩序和社會生活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