鮑毓明案件已有結果。
2020年9月17日,最高檢、公安部聯合督導組通報鮑毓明涉嫌性侵案調查情況:現有證據不能證實鮑毓明的行為構成性侵犯罪。
同時,北京市司法局通報,鮑毓明2006年取得外國國籍後隱瞞不報仍以專職律師身份執業,涉嫌向司法行政部門提供虛假材料,依法吊銷其律師執業證書。
山東省煙臺市公安局則通報,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三條、第八十壹條之規定,公安部決定對鮑毓明驅逐出境,煙臺市公安局依法執行對其驅逐出境決定。
性侵事件:
2020年4月,壹段6分鐘的短片被媒體曝光,壹名女孩自述“被煙臺上市公司高管性侵四年”的事件隨之成為輿論的中心。4月9日,被害女孩對新京報記者表示,從2016年起,她和“養父”鮑毓明壹起生活,3年時間裏遭到多次性侵,其自述“第壹次被性侵時剛滿14周歲”。
2020年4月9日煙臺公安局芝罘分局發布公告:2019年4月8日,壹女子到我局報案稱,其三年多來被“養父”鮑毓明多次性侵,我局於次日立案,並商請檢察機關提前介入。
經偵查,綜合各種證據,認為鮑毓明不構成犯罪,遂於2019年4月26日決定撤銷此案,並通知了當事人。後根據當事人及其律師提供的壹些新的線索,我局於2019年10月9日決定再次立案,並在本地及其他涉案地做了大量調查取證工作。偵查工作仍在進行中。
2020年4月9日,針對證券時報報道稱中興通訊獨立董事、傑瑞集團副總裁鮑毓明涉嫌性侵養女,中興通訊回應新京報記者稱,鮑毓明律師是中興通訊董事會聘請的獨立非執行董事,媒體報道的屬於其個人問題,公司並不知情,不便評論。公司在聯系其本人予以核實。
2020年4月9日晚,傑瑞集團發布聲明:傑瑞集團在獲悉媒體報道的有關《煙臺上市公司高管涉嫌性侵養女》突發事件後,高度重視。4月9日下午傑瑞集團已經與鮑毓明協商解除了勞動合同。
2020年4月10日,中興通訊發布聲明,稱在獲悉相關媒體報道後,高度重視,公司董事會已收到鮑毓明辭去獨立非執行董事職務的申請。
2020年4月10日,西南政法大學商學院發布聲明,商學院法治企業研究院已解除鮑毓明兼職研究員的聘任,並已通知本人。
2020年4月11日淩晨,煙臺市公安局發布通報:關於壹女子控告鮑毓明性侵壹案,公安局已組成工作專班,並商請煙臺市人民檢察院派員參加,對前期芝罘公安分局偵辦的案件事實及公眾關註的相關問題正在進行全面調查。
2020年4月13日,記者從關部門獲悉,針對鮑毓明涉嫌性侵壹案,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已派出聯合督導組赴山東,對該案辦理工作進行督導。
以上內容參考:人民網江蘇頻道-鮑毓明“性侵疑雲”的3個關鍵詞
以上內容參考:百度百科-鮑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