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16日時,日本內閣官房長官加藤勝信宣布:日本內閣會議將在10月底前正式決定,把福島核電站第壹號機組核廢水排入太平洋。屆時,123萬噸核廢水,將從2022年起向太平洋排放,持續長達30年。
其實我第壹時間想到的是迷惑,雖然水是高達123萬噸,但是為什麽會需要長達30年這麽久的時間來排放?
以前也不乏聽別人問日本為什麽不把核廢水發射到太空去,而是要排到太平洋損人損己兩敗俱傷呢?日本這30年的排放時間,莫非是真的要把水發射到太空裏去嗎?當然不是。
說起發射到太空,日本的航天實力並不遜色,在世界各國航天當中也是排得上號的。而關於把核廢水發射到太空去,這涉及到運載火箭領域。在運載火箭方面日本的實力也是不遜的,還有點偏前。
中國的“長征5號”最常被提及的就是其使用了液氫液氧發動機,這是技術難度最高,且效率也是最高的壹種火箭燃料組合。“長征5號”運載火箭的壹級液氫液氧發動機名為YF-77,性能方面推力是50噸,另壹個重要的參數比沖最高是426秒。比沖大家暫且先理解為壹種效率就行,也就是說數值越高越好。那麽我們來看看日本的運載火箭,日本同樣擁有液氫液氧火箭,且時間比我們早了十幾年。日本的液氫液氧火箭所使用的發動機名為LE-7A,這款發動機推力是84噸,比沖是446秒。可以看出,日本的這款發動機強過我們不少。
按理說好的發動機就有好的火箭,日本的火箭發動機比我們厲害,那麽日本的火箭也應該比我們強才對,但事實不是這樣的。
“長征5號”的最大運載能力是25噸左右,而日本最強的運載火箭H-2B,最大運載能力20噸左右。之所以這樣是因為我們的火箭體積更大,我們的火箭之所以能做到體積更大是因為我們的助推器更先進。日本H-2B火箭使用的助推器是固體助推器,這種助推器的比沖很低。我們則是使用了先進的液體火箭助推器,並且體積更大。日本之所以不使用液體助推器是因為,日本沒有大推力的液體火箭發動機。盡管LE-7A推力比YF-77高出34噸,但是長征5號助推器使用的YF-100發動機,推力比LE-7A還高出36噸。
不小心扯遠了,回歸正題。也就是說日本壹次可以把20噸的東西運載到太空去。其實20噸的載重也已經不小了,但問題是這點載重在日本的核廢水體量面前,完全可以忽略不計。
那麽日本的核廢水有多少噸呢?
日本為了不讓核廢水外流,使用了壹個個超大罐存儲廢水。存了1045多座儲罐,噸位方面核廢水已經多達123萬噸,並且還在以每天150噸的速度繼續增加。要知道在幾年前,每天產生的核廢水更是高達500多噸,日本方面也是采取了種種措施修建處理系統等等。才把核廢水的日產量降到了現在的150噸,未來可能進壹步降到100噸。如果使用20噸的火箭發射,生生世世都運載不完,連壹天產生的量都運載不完。
在核廢水存儲能力方面,日本方面最大的存儲能力也只有137萬噸左右,根據推算以現在每天新增150噸汙染水的速度,在2022年9月核汙水就會爆滿了。因此日本采取措施,是迫在眉睫的事情。
當然日本也不是直接就進行排放。根據日本的方案是:先把汙水稀釋兌上大量無汙染的水後,使放射性元素含量降得足夠低再排放,並將核汙水的排放時間拉長,每年排壹部分,總***需耗時30年排完。在成效方面,這樣每年的排放總量甚至都沒超過我國核電廠標準中的總量要求。
那麽世界各國為什麽還要阻止日本這樣做?
其實問題並不是在於日本這些廢水會對人類造成多大危害。甚至,日本這樣做根本就不會有實質性的直接危害。因為全世界所有沿海建設的核電站,核廢水只要符合IAEA的排放標準,都是可以直接排放進大海的,美國中國俄羅斯英國法國都是這麽幹的。
真正的危害是在於這些核廢水如果是在不達標前提下排放,會引起別國的跟風。通俗說就是,憑什麽妳可以排不達標的水,那我也要這麽做。所以日本提出方案後IAEA馬上就介入調查了,要求對排放進行監管。而監管的目的就是確保排放濃度、速度、總量都符合IAEA制定的標準。
如果單純從這件事上講,日本是特別委屈的。
當年那地震引發的海嘯,是天災無法避免的。核廢水不能排到海洋裏,只能是先存著等對策。但是日本是面積小國,壹直存儲下去也不是辦法。多年過去了還是沒有想到好的辦法,而2018年時國際原子能機構又敦促日本盡早解決核汙水問題。
這裏就有點哭笑不得了,日本何嘗不想處理掉呢?可是難度太高了,雖然後來提出了五種處理方案,如增加儲罐、異地儲存、地下儲存、排入大海或大氣等。但是都沒有切實可行的,要麽是技術不行,要麽就是別國不讓。
在2020年2月時,日本方面相關的委員會發表了壹份報告。報告確定了最切實可行的兩種方案:“海洋排放”和“水蒸氣”,而兩個當中更可行的就是海洋排放了。因此才有了日本宣布打算把核廢水排放到海裏這事兒。
其實把核廢水往海洋裏排放,影響最大的仍然是日本。首先這個國家以漁業為生,而核廢水會影響水質間接影響海產品,海產品受汙染了,那苦的還是人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