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男子243萬存款人間蒸發,銀行稱?我們也是受害人?,這是怎麽回事?
壹、男子的存款是怎麽蒸發不見的?普通民眾對於銀行是非常信賴的,因為我們很多人都在銀行裏邊兒有存款,因為大家覺得銀行是最安全的地方,把錢存在銀行裏邊兒,就能夠確保我們的這些財產不會有損失,但是有時候銀行卻也會發生壹些讓人意想不到的事情,江蘇有壹名男子就在銀行裏邊存了200多萬元,但是卻在他準備取錢的時候,發現自己的存款莫名其妙的不見了,本金和利息總***加起來有243萬,對於這樣的情況,這名男子表示非常的不理解,在和銀行進行溝通之後沒有結果,所以這名男子就把這家銀行告上了法庭。
二、為什麽銀行稱?我們也是受害人??這件事情在調查的過程當中才發現了原因,這位受害者,他當時是為了幫助銀行裏面的壹名員工完成工作任務,所以就用了三個戶口本去辦理了存款業務,之後還多次往這個賬戶裏邊兒存錢,但是在調查的過程當中卻發現,除了第壹筆存款以外,其他的存取記錄都是虛假的,這就說明,這名銀行工作人員在這個過程當中挪用了客戶的存款,所以才導致客戶賬戶裏的錢不翼而飛,在經過法院的審理之後,對這名工作人員判處了有期徒刑兩年三個月,Er這名男子,它所存的錢卻沒有辦法取出來了,因為銀行否認自己在管理上出現了過錯,並聲稱自己也是受害者。
三、這件事到底是誰的責任?這件事情雖然是銀行員工在操作,銀行事先不知情,可是銀行在管理過程當中顯然是存在壹定過失的,因為如果銀行能夠及時的發現這其中的問題,那麽這件事情很可能就不會發生,也不會讓用戶承受這麽大的損失,所以銀行在這件事情當中是需要對自己監管不力的現象承擔相應的責任,並不是說處罰這名涉事的員工就可以了,銀行他有監督和管理自己員工的權利,員工壹旦犯錯,銀行首當其沖就要負連帶責任的,所以這件案子還在進壹步的審理過程當中,至於銀行到底是不是有過失,就要看法院怎麽去審理和判決了,也希望這名男子能夠盡快的把自己的存款取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