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能夠享受到補貼“福利”?《實施方案》明確,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申請人可以享受壹次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具有本市主城區城鎮戶籍,並在市主城區工作或經常居住;無自有產權住房或現有產權住房建築面積低於50平方米的住房困難戶。申請人自申請之日起前5年內出售、贈與、出租自有產權住房的,不屬於無自有產權住房的情形;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於嶽陽市主城區上壹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此外,《實施方案》提出,2020年8月20日至2021年2月28日,領取了《嶽陽市主城區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發放憑證》的貨幣補貼對象,應在市主城區範圍內自主選擇購買建築面積在60(含)至144(含)平方米的成套普通商品住房或二手普通住房壹套(土地性質為出讓土地)。低於或超過規定面積的,不得享受貨幣補貼。未在規定時間內購買住房的,補貼發放憑證作廢。
需註意的是,凡符合方案規定的補貼範圍和申請條件的經濟適用住房保障對象,應在2020年5月10日至6月15日向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住房保障管理科申請登記等。
《2020年度嶽陽市主城區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實施方案》原文:
2020年度嶽陽市主城區經濟適用住房
貨幣補貼實施方案
根據《嶽陽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規定》 ( 嶽政辦發 [ 2013 ] 34 號 ) 和《嶽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 ( 嶽政辦發 [ 2015 ] 22 號 ) 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 2020 年我市主城區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 ( 以下簡稱貨幣補貼 ) 實施方案。
壹、補貼原則
( 1 ) 先購後補、不購不補 ;
( 2 ) 分期分批解決 ;
( 3 ) 公開、公平、公正 ;
( 4 ) 已租住公房、公***租賃住房 ( 含原廉租住房 ) 的,先退後補 ;
( 5 ) 已享受政策性住房 ( 含房改房、經濟適用住房、單位集資建房 ) 或其它住房貨幣補貼的,不再補貼。
二、補貼範圍和對象
貨幣補貼的範圍和對象為:市直行政、企事業單位和嶽陽樓區、嶽陽經濟技術開發區、城陵磯新港區、南湖新區範圍內具有城市非農業戶口低收入家庭的無房戶和住房困難戶 ( 區屬行政、企事業單位的職工由各區自行負責 ) 。補貼對象分為家庭申請人和單身申請人。家庭申請人是指已辦理合法婚姻登記的家庭、離異或喪偶並帶子女的單親家庭;單身申請人是指年滿 30 周歲 ( 含 ) 以上的未婚人員、離異 2 年 ( 含 ) 以上或喪偶不帶子女的人員。
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申請人可以享受壹次性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 :
( 壹 ) 具有本市主城區城鎮戶籍,並在市主城區工作或經常居住 ;
( 二 ) 無自有產權住房或現有產權住房建築面積低於 50 平方米的住房困難戶。申請人自申請之日起前 5 年內出售、贈與、出租自有產權住房的,不屬於無自有產權住房的情形 ;
( 三 ) 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於我市主城區上壹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 四 ) 市、區人民政府 ( 管委會 ) 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補貼標準
低收入無房戶每戶壹次性補貼 6 萬元 ; 低收入住房困難戶每戶壹次性補貼 5 萬元。
四、補貼資金計劃
市財政預算安排市本級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專項資金。
五、申請登記
凡符合本方案規定的補貼範圍和申請條件的經濟適用住房保障對象,應在 2020 年 5 月 10 日至 6 月 15 日向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住房保障管理科 ( 以下簡稱住保科。地址 : 嶽陽大道會展中心東側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辦公樓 1207 室 ) 申請登記,填寫《嶽陽市主城區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申請審批表》,並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 驗原件收復印件 ) :
1、戶籍證明、家庭成員身份證明 ;
2、家庭成員住房情況證明 ;
3、婚姻狀況證明 ( 已婚的提供結婚證,離異的提供離婚證及離婚協議 ) ;
4、由所在單位或鄉鎮政府 ( 街道辦事處 ) 出具近期連續三個月的收入詳單 ( 包括應扣除繳納所得稅和社會保障費後的工薪收入、經營凈收入、養老金收入和其他收入 ) ;
5、依法應提供的其他材料。
六、審查發證
1、審查 ( 2020年6月16日至7月31日 ) 。住保科受理申請後,通過入戶調查、鄰裏訪問、查閱相關部門資料及信函索證等方式對有關情況進行調查核實 , 對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的房屋產籍、房屋實物配租、房屋租賃補貼等信息進行比對,並在 25 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查。對不符合條件的 , 及時退還資料並說明理由。
2、公示 ( 2020年8月1日至8月10日 ) 。對審查後認定為符合條件的對象,及時在嶽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官網公示 10 天。公示內容包括申請人姓名、身份證號碼、家庭住址等情況。公示期滿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審批。有異議且異議成立的,即時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3、審批 ( 2020年8月10日至8月20日 ) 。審批後,建立申領貨幣補貼家庭 ( 個人 ) 檔案。審批合格對象到住保科領取《嶽陽市主城區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發放憑證》。
七、自主購房
2020年8月20日至2021年2月28日,領取了《嶽陽市主城區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發放憑證》的貨幣補貼對象,應在市主城區範圍內自主選擇購買建築面積在 60 ( 含 ) 至 144 ( 含 ) 平方米的成套普通商品住房或二手普通住房壹套 ( 土地性質為出讓土地 ) 。低於或超過規定面積的,不得享受貨幣補貼。未在規定時間內購買住房的,補貼發放憑證作廢。
八、發放補貼
1、2021年3月1日至3月31日,購買預售商品房的,持身份證、補貼發放憑證、首付款發票及不動產登記證明等到住保科辦理貨幣補貼發放手續 ; 購買商品房現房或二手住房的,持身份證、不動產登記證書、產權交易的契稅發票和補貼發放憑證等合法有效憑證到住保科辦理貨幣補貼發放手續。
2、獲得貨幣補貼發放憑證人員在購買房屋時需辦理住房抵押貸款的,經市經濟適用住房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向貸款銀行出具告知函後方可辦理。
3、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將審核批準的《嶽陽市主城區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審批表》和《嶽陽市主城區經濟適用住房貨幣目。關於印發《2020年度嶽陽市補貼發放明細表》及個人相關信息等資料報送市財政局,由市財政局審核並按程序報批後實行國庫集中支付。
九、產權處置
1、利用貨幣補貼購買的房屋,購房人擁有有限產權。新購住房的不動產登記證須加註 " 已發放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 " 字樣。產權人全額退還貨幣補貼款的,擁有完全產權。領取了貨幣補貼購買的住房進行上市交易,或產權限制後再進行抵押貸款,或通過買賣、繼承、受贈、法院或仲裁委員會裁判等方式取得其他住房產權且不屬於住房困難的 , 其享受貨幣補貼的產權人應全 . 額退還補貼款。
2、退還補貼款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收繳後繳入市財政專戶,住保科負責辦理房屋產權限制解除手續。
十、其他
1、建立舉報查處制度。設立舉報電話 ( 住房保障管理科 8758017 ) , 對冒領、騙取貨幣補貼者及提供虛假證明的單位和人員,將依法依紀嚴肅查處。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2、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雲溪區、君山區可參照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