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下列情形之壹的,夫妻雙方可以要求再生育壹個子女:
(1)再婚夫妻婚前僅生育壹個子女,婚後已生育壹個子女的;
(2)再婚夫妻婚前生育兩個以上子女,婚後未***同生育子女的;
(3)夫妻***同生育兩個子女,其中壹個經指定醫療機構鑒定為非遺傳性病殘,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的。
再婚夫妻按照以上第(2)項規定***同生育的子女,經指定醫療機構鑒定為非遺傳性病殘,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的,可以要求再生育壹個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