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對領結婚證遭拒的殘疾人,是因為他們根本就沒有表達是否自願結婚的能力,要知道,這對殘疾人男的是三級精神殘疾,女子是言語和智力多重殘疾,哪怕他們生活能夠自理,但是也不符合婚姻法的規定。更不要說如果兩人結合,他們生下來的子女也很大可能出現殘疾,還無法形成健全的人格?與其這樣,還不如嚴格按照婚姻法的規定,拒絕他們領證。當然,也不是所有的殘疾人都不能正常結婚生子。
智力殘障者大概率不能正常結婚生子。婚姻法第五條規定: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壹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幹涉。
其實很多智力上有殘疾的人,在婚姻關系方面,是不存在自主意願的。他們根本就不知道喜歡是什麽,戀愛是什麽,婚姻是什麽。電視劇中出現的?給傻子找個媳婦?這種事情,在現實中是過不了?結婚證?這壹關的。
就好像陜西的那對殘疾人,不過是家人安排搭夥過日子的。也因為如此,當網友知道真相之後也紛紛叫好,稱贊婚姻登記處幹得漂亮。
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禁止結婚。婚姻法第七條禁止結婚的情形中有規定: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禁止結婚。
壹般指的是嚴重遺傳性疾病、指定傳染病及有精神病這三類。殘疾人之中,如果僅僅是因為意外傷害導致的身體殘疾,不會遺傳的,壹般是可以正常結婚生育的。而有壹些是先天性的,能夠遺傳給子女的,這壹類就可能會被民政局的婚姻登記處打回,不允許進行婚姻登記了。
比如嚴重遺傳性疾病,常見的有視網膜母細胞瘤、強直性肌營養不良、遺傳性痙攣性***濟失調、軟骨發育不全等,如果他們進行了婚育,生下來的孩子有很大的概率也遺傳到父母的疾病,從優生優育的角度來說,他們的孩子本來不應該出生在這個世界上。而且這類人由於本身疾病的關系,往往也不能很好地照顧自己,更不要說照顧好孩子了。
不影響正常生活,能夠清晰表達意願,有生活自理能力的殘疾人,壹樣可以依法登記結婚生子。但是並不是所有的殘疾人都不能正常結婚生子。很多在福利院出來的殘疾人群,在他們成年之後,壹樣過著正常人的生活,談戀愛、結婚、生子,並把孩子撫養長大。
法律也沒有任何壹條規定,針對殘疾人進行限制,要求殘疾人就不能正常結婚生子。
所以,只要是符合婚姻登記相關規定的,就可以進行婚姻登記,正常結婚生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