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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壹誡》結局是什麽意思?

余文樂結尾那段對白講得很清楚:“以前有人給我講過壹個故事,有壹天,有個男人拿著壹只槍走進森林,想去捉熊,他壹直以為熊不是黑色就是白色,但是到了最後,那男人被壹只大灰熊吃掉了……”簡單來說,結局就是余文樂想殺鬼,結果反被鬼附身。鬼笑到了最後,他寄身在余文樂的身體上,殺了鄭伊健,當上了雜物科的老大……

余文樂被鬼上身,回溯劇情,是通過女警——老婆——余文樂這壹途徑。

被上身的余文樂回到雜物科辦公室,殺死四眼同事,然後在墻上的照片畫上血印,偽裝成是鬼殺了人後約他們到廢棄工廠見面。而鄭伊健最後壹次見到鬼還是在學校時的外賣女形態,隨後他就去外賣女工作的地方去悼念她了,往後發生的壹切包括鬼上女警身然後余文樂追回家等等都是余文樂獨自經歷的,所以鄭伊健當然不會懷疑這是壹個圈套。鄭伊健跟余文樂去到廢棄工廠,余文樂將他殺了。

完成這壹切以後,余文樂回到警局,向上司編造了他設計好的劇情:鬼約他們去廢棄工廠,然後鬼以鄭伊健老婆的形態出現,接著鬼通過跳舞上了鄭伊健的身,余文樂迫於無奈只能殺死他。上司對於雜物科壹貫的作風很熟悉,正如鄭伊健之前對余文樂說的:“我知道(因為鬼上身而)被我們殺死的人很無辜,但是沒得選”。所以上司默許了余文樂的行為是正確的。這就是“第壹誡”,世界上是沒有鬼的,當然也不會有因為鬼上身而被殺的人,他們的死只是意外,反正也沒有目擊證人。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我覺得這壹段有《非常嫌疑犯》的味道。

當然,余文樂這段編造的口供有壹個最大的漏洞,就是鄭伊健的老婆。如果真如他所說,鄭伊健老婆被鬼上身來到工廠,那鬼離開她後她應該變成壹具行屍走肉。但片尾可以看到鄭伊健的老婆在船上,原先她跟鄭伊健約好了明天壹起走,但最後等來的是鄭伊健殉職的消息,所以她聽到鄭伊健的電話留言而落淚,這就證明了老婆壹直沒去過工廠,她在等鄭伊健,同樣她也從未被上身。

而這同時證明余文樂的口供是假的。可惜的是,正如上面所說,第壹誡比人的生死更重要,上司並未對余文樂所說的產生懷疑,余文樂成功在這起警察被殺案中脫身而出,並且當上了雜物科的老大。

還有壹個細節可以證明余文樂是被附體的,離開警局回到家後,余文樂急不可耐地找到妻子溫存,要知道妻子已經懷孕了,壹般來說懷孕的時候不適宜性生活,而且電影前面也交代了余文樂對妻子非常疼愛。所以此刻爬上床的還要毛手毛腳的,只能是那只厲鬼。

至於厲鬼為什麽不殺死余文樂,我猜是他看中了余文樂雜物科老大的身份,有第壹誡在,他可以為所欲為。

畢竟,誰知道被殺的是鬼,還是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