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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入室殺人嫌犯:在監獄呆18年,出獄僅2個月再作案,妳怎麽看?

曾經,江西入室殺人案引起了網友的關註!壹名44歲的江西男子曾春亮在短短幾天之內,先後殺害3人重傷1人,至今仍然在逃!當地警方懸賞30萬抓捕這名逃犯,幾千人投入抓捕工作!網上有這名逃犯的資料,看到他的經歷,讓人不由得陷入沈思!

44年人生18年在監獄中度過,根據網上資料顯示,這名叫曾春亮的逃犯1976年4月出生,也才44歲。然而,早在2002年12月5日,26歲的曾春亮就因犯盜竊罪被臺州市路橋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0年。

按照我國刑法規定,曾春亮至少也是盜竊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而且還是這個量刑幅度裏的最高刑罰!

2013年3月,出獄沒多久的曾春亮因再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6個月,並處罰金2萬元。雖然第二次服刑期間,曾春亮因表現“好”被減刑7個月,壹直到2020年5月12日才出獄。他的累計刑期也差不多18年!

壹個44歲的人,因為違法犯罪導致18年的人生在監獄中度過,占到人生的五分之二還多!

曾春亮第壹次盜竊背叛10年,如果正常2012年12月出獄,到2013年3月再次被判刑,從出獄到再次犯罪的時間中間間隔不到2、3個月,而且這麽短的時間已經構成了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

而這壹次殺人時,距2020年5月12日出獄依舊不足3個月,如果按照他持螺絲刀第壹次行兇的7月22日計算,時間更短,僅僅2個月零10天!

可以說,雖然兩次被判刑改造,但對曾春亮來說,絲毫沒有改造好,反而是變本加厲!第二次判刑期間,曾春亮所謂的“表現好”,顯然也是裝出來!無論他在服刑的時候表現如何,顯然思想上壹直存在問題!

據村民所說,曾春亮在20歲左右的時候曾前往這就打工,在鞋廠做鞋。顯然,他對打工掙錢並不滿足,於是出現了後面的盜竊行為,按照村民的說法,就是又賭又偷。在26歲的時候,曾春亮就已經達到盜竊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程度!而第壹次出獄之後,顯然也沒有勞動致富的意思,短短2個多月就再次因盜竊入獄8年。

5月出獄之後,曾春亮依舊沒有正式工作,他的弟弟想讓他跟自己壹起在采石場工作,但他每天工作壹兩個小時就自己出去玩了!據說,他想辦壹個采石場,自己當老板,但最終手續沒辦成。

曾春亮的經歷,讓我們看不到壹個正常人該有的樣子,好逸惡勞,不想著勞動致富,卻總想壹夜暴富,從年輕開始就沒有走過正路,整整18年,壹直生活在犯罪和服刑的過程之中!

這次嚴重犯罪之後,曾春亮想來應該逃不過死刑,人們也不用擔心他有出獄的機會而再次犯罪!

曾春亮這種現象想來不是少數,對這種情況應該如何處理,值得我們尤其是法律專業人士進行反思:判刑的目的不僅僅是懲罰犯罪,還有著教育改造的目的,如果罰了不怕,教育改造不聽,我們應該如何避免這種人繼續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