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保險主流的有重疾險、意外險、醫療險、教育金保險。
壹、重疾險
重大疾病保險包括定期型和終身型,定期型又分為定期消費型和定期返還型。定期消費型價格較便宜,適合預算比較低或者收入不高的人購買;定期返還型保費較高,不過儲蓄作用更強,滿期返還的保費可以作為養老,壹舉兩得;終身型產品的儲蓄作用也比較強,保障期間可以保障終身,急需用錢時可以退保得到現金價值。
(壹)定期消費型
保障期間短,現金價值很低,不過保費便宜。不建議給孩子只購買此類重疾險,原因是如果孩子在保險期間內沒有得重大疾病,但是身體出現了壹些毛病,到期後再想購買重疾險產品就會有很多麻煩。定期消費型重疾險有新華i健康、弘康的健康壹生A+輕癥B等。
(二)定期返還型
保障期間可自主選擇,有專門針對兒童設計、保障至成年的產品。比如新華的安心寶貝(點擊可直接在線投保)。30天至16周歲的兒童可投保,保障期間至25周歲,保障25種重大疾病2種特定疾病(白血病、腦炎後遺癥或腦膜炎後遺癥)。以0歲男孩為例,保障至25周歲,交費至18周歲,30萬保額(白血病、腦膜炎後遺癥或者腦膜炎後遺癥的保額是60萬),保費是1980元。如果保險期間結束被保險人生存至25周歲,並且沒有重大疾病理賠,那麽保險公司返還所交保費。定期返還型的重疾險有人民人壽的金色童年、太平洋的超能保等。
(三)終身型
終身型產品肯定是保障終身的,壹般包含身故、重疾、輕癥、輕癥豁免責任,責任全面,不過保費相對於定期重疾險產品保費要高。終身型的重疾險有同方全球的康健壹生多倍保、泰康的樂安康、天安的健康源2號、平安的少兒平安福等。
二、意外險
壹般而言,由於老人和兒童的自控型、自我保護性、反應能力和靈活性比較差,發生意外傷害的可能性比較大。兒童在嬰兒期受到的保護最多,在出生最初的6個月中,嬰兒還不能坐立,被母親和看護者抱來抱去,受到的傷害最少。嬰兒晚期,當他們開始行走,獨立於母親和看護者行動時,傷害開始增加。不同時期,受到的傷害大致如下:
嬰兒時期:窒息、跌傷、中毒
開始行走:跌傷、動物咬傷、燒燙傷
5-9歲:跌傷、車輛撞傷擦傷、銳器割傷、燒燙傷
10-14歲:跌傷、燒燙傷、銳器割傷、襲擊性傷害
意外險產品比較多,比如蘇黎世的百萬人生、泰康的綜合意外險、史帶的個人意外險等。
三、醫療險
醫療險和重大疾病保險不同,很多人會把這兩種產品混為壹談,其實這兩種產品功能不同,所以作用也不同。重疾險屬於給付型,確定符合賠付條件,就按照約定保額賠付,不管花費金額是多少。重疾險的作用除了補償醫療費用,也可以補償收入損失和康復費用,所以重疾險屬於收入損失險,收入越高的人購買的保額也應該越高。但是醫療險是補償型,保險公司報銷的金額不能超過花費的實際金額,主要是補償醫療費用。
所以從以上兩者的區別來看,重疾險的作用更大,應該作為首要購買的產品。而醫療險可以作為社保和重疾險的補充。目前市場上的醫療險產品並不多,主要是因為醫療險市場不成熟,盈利不大,所以保險公司推廣醫療險的熱情並不高。
還有,很多人比較關註醫療險的保證續保問題,希望保險公司不會因為自己的身體狀況不好或者賠付過高而拒保,希望保險公司壹直承保下去。但這是不太現實的問題,財險公司也可以經營短期健康險,但不能經營長期健康險,如果保證續保,那麽就變成了長期健康險。財險公司沒有經營長期健康險的經驗,也不會像壽險公司那樣提取準備金,是允許倒閉的。所以保監會不允許財險公司在壹年期產品中有“保證續保”的字樣,以控制風險。但即使這樣,多數保險公司在經營醫療險的時候,還是會以其他形式承諾以後不會因為被保險人的身體狀況而針對個人提高保費或者拒保。
醫療險產品有永安的樂健壹生(孩子不可以單獨購買)、平安的e生保2017、眾安的尊享e生2017等。
四、教育金保險
年金保險屬於理財性質的保險,保障作用不如保障類保險(意外險、重疾險、醫療險等),保險需要姓“保”,所以保障類產品需要作為首要購買的選擇,其次再考慮年金保險。年金保險的作用是強制儲蓄、專款專用、保值增值。市場上性價比比較高的年金保險有天安的福滿堂(尊享)、長城的金禧利B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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