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選調基本條件
(1)本人或配偶是樟樹籍,或配偶在樟樹工作的樟樹市以外公辦二甲及以上醫院在職在編醫務人員。
(2)學歷:具有國家教育部認可的全日制二本以上學歷、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須取得中級以上職稱(學歷條件另有說明的除外)。
(3)年齡:1975年1月1日以後出生的;副高及以上職稱或碩士及以上學歷的,年齡可放寬到1969年1月1日以後出生(碩士指參加全國研究生統壹入學考試錄取的普通全日制學歷教育並取得學位)。
(4)執業資格:取得相應的專業技術資格證及執業醫師證,檢驗專業必須取得檢驗師證,藥劑專業必須取得藥師證,信息科必須取得網絡工程師資格證。
(5)身體健康,品行端正,無違法違紀現象。
二、公開選調單位、職位及資格條件
詳見附表。
三、報名時間、地點、方式、資格審查及選調方式
(1)報名時間:2015年7月23日8:30至2015年7月26日17:30。
(2)報名地點:樟樹市衛生局人事科(藥都路60號衛生局辦公樓二樓)。
(3)報名方式:采用現場報名方式進行,每人限報壹個專業。報名所需提供材料:
①、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國家承認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執業資格(註冊)證書等,以上證件均需原件,並提交1套復印件。
②、壹寸同底彩色近期證件照兩張。
(4)資格審查:報名結束後,由樟樹市委組織部、市委宣傳部、市監察局、市人社局、市編辦、市衛生局、市人民醫院、市中醫醫院和市婦幼保健院等部門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整個選調過程。
(5)選調方式:采取面試的方法,面試分值按100分計算,面試成績達到60分以上方可入闈。面試時間及方法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項
(1)根據面試成績確定擬調人選,同壹專業的,按面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順序自願選擇錄用單位,面試成績相同者學歷高的優先,若學歷相同則依次按職稱高、聘任專業技術職務早、工齡長的順序錄取。
(2)確定為擬調人員後,需提供現所在工作單位出具的同意選調、無違法違紀情況和計劃生育情況證明原件;當地編制部門出具的在編證明及配偶在樟樹工作或樟樹籍的相關證明。確定符合錄用條件的,經市人事調配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後,辦理調動手續。
(3)正式錄用後,錄用人員需在用人單位至少服務五年以上。
(4)錄用人員待遇按錄用單位同等資歷人員待遇執行。
(5)經確定錄用後,壹個月內未辦理選調手續的人員將取消其錄用資格,並按面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序進行替補。
(6)咨詢電話:0795-7116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