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資企業泛指具有外商投資成分的企業。其中,中外合資企業,即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其主要特點在於合資,資指的是資本,通常以貨幣作為體現,中方股東與外方股東***同出資成立的企業,即為中外合資企業,中外合資企業通常註冊為有限責任公司,是企業法人,有法人人格和財產。中外合資企業,又叫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是指外國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或個人,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經中國政府批準,在中華人民***和國境內,同中國的公司、企業或其他經濟組織***同投資、***同經營、***擔風險、***負盈虧而從事某種經營活動的企業。中外合營企業,又叫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指為了擴大對外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外國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或個人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同中華人民***和國境內的企業或其他經濟組織***同舉辦的,按合同規定的各方投資條件,收益分配、風險責任和經營方式等進行經營的非股權式的經濟組織。
中外合資企業的特點:
1、合資企業按合同規定占有股份,但只有出資證明書,不發行股票。因此,不同國外的股份公司出現控股問題,誰在公司占有的股份多,誰就控制了公司的經營管理權;
2、國外規定外國投資者只能占股份49%以下,本國投資必須占51%以上。而中國的規定不同於外國。對外商合資企業的股份,只規定下限不少於25%,沒有明文規定上限;
3、註冊資本與投資總額有壹定比例要求。總投資額在300萬美元以下的,註冊資本要等於投資總額的70%;且註冊資本在合營期限內不得減少,對全營各方的認繳資本不負還本付息責任;
4、中外合資企業都是有限責任公司,其經濟責任以各自出資額為限;
5、國外投資者所得的利潤及其合法所得,必須是外匯才能匯出,這就要求在合同中規定產品外銷出口比例,在經營中強調外匯收支平衡。
綜上所述,三資企業是經中國有關部門批準,遵守中國有關法規規定,從事某種經營活動,由壹個或壹個以上的國外投資方與中國投資方***同經營或獨立經營,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經濟實體。其等同於涉外企業,都是由中外合資公司、中外合作公司、外資公司和中外股份有限公司構成。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第壹條
中華人民***和國為了擴大國際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允許外國公司、企業和其它經濟組織或個人,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經中國政府批準,在中華人民***和國境內,同中國的公司、企業或其它經濟組織***同舉辦合營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