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小旅館轉讓,手繼變更需要的資料如下:
1、權利證明:包括產權證或者房屋買賣合同等證明權利歸屬的材料。
2、轉讓協議:賣方和買方簽訂的轉讓協議,約定轉讓條件和價格等事項。
3、申請書:寫明房屋轉讓的申請書。
4、身份證明:賣方和買方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或者戶口本等。
5、稅費證明:包括繳納契稅、印花稅等稅費的證明材料。
6、其他證明材料:如房屋檢測報告、拆遷補償協議等相關材料。
家庭小旅館轉讓、手繼變更的流程壹般如下:
1、協商達成協議:賣方和買方在談妥價格和交易條件後,達成轉讓協議。
2、準備材料:賣方需要準備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證、稅務發票、經營許可證等相關材料,同時需要提供自己的身份證明和相關手續。
3、交易備案:賣方和買方到當地房地產交易中心或公證處辦理房產過戶備案手續。
4、辦理稅務手續:賣方需要向當地稅務部門辦理房產過戶稅務手續。
5、辦理手續變更:根據不同地區和不同類型的小旅館,需要向相關部門辦理手續變更,如旅遊局、衛生監督部門、消防部門等。
6、簽署協議:完成上述手續後,賣方和買方需要簽署相關協議,確認交易事項和各自的權利義務。
綜上所述,在遞交材料之前,應當仔細核對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確保材料齊全且符合規定要求,以便更好地辦理家庭小旅館轉讓、手繼變更手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第七條
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