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地域遼闊。***分為華北、東北、華東、華中、華南、西南和西北等地區。
其中華北為北京,天津,河北,內蒙和山西。
東北為黑龍江,吉林和遼寧。
華東為山東,安徽,江蘇,上海,浙江,江西,福建和臺灣。
華中為河南,湖北和湖南。
華南為廣西,廣東,海南,香港和澳門。
西南為四川,雲南,貴州,重慶和西藏,
西北為陜西,甘肅,寧夏,新疆和青海。
改革後,中國設大約50個省級政區,為此至少有4個城市將升格為直轄市。 中國現行行政區劃建制壹般有4個層級,即省-市地州-縣-鄉鎮,少數地區在縣與鄉鎮之間還派生出第5級管理層-區公所。如此繁多復雜的行政管理層次,居世界之最。這種區劃費人費時,缺乏透明,不利溝通,影響效率,因此,對此加以簡化,已是勢在必行。事實上,福建、江蘇、浙江和湖北等省已經開始了試點式改革,讓縣直接接受省的領導,從而逐漸取消地級管理層,據說,效果良好。 民政部區劃地名司司長戴均良日前在香港接受媒體專訪時透露,中國行政區劃改革的總體思路可能是“縮省並縣,省縣直轄,創新市制,鄉鎮自治”,而增設直轄市壹事只是理論研究與探討,近期可能性不太大,並未到操作層面。 報道說,中國行政區劃改革規劃今年將正式激活,未來兩年,民政部等有關部委將對此進行專題調研,改革方案料於2005年完成。此項改革規模之大、範圍之廣、影響之深無異於對中國現行行政區劃體制動壹場大手術。新規劃將決定中國未來數十年的行政區域布局,是關乎中國政治、經濟全局的重大戰略。 戴均良指出,中國行政區劃改革的總體要求,應該是在保持相對穩定的前提下,與整個國家發展戰略相配套,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逐步進行。總體思路可能是:縮省並縣,省縣直轄,創新市制,鄉鎮自治。 其中,創新市制是重點,主要內容應包括:通過增設直轄市逐步劃小省份;通過市縣脫鉤、改革市管縣體制,減少行政管理層次;通過增設縣級市適應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的需要,承接大部分農村向城市轉移人口,並調動地方發展和競爭的積極性,激發縣域經濟發展活力。 撤並鄉鎮是行政區劃改革重要舉措之壹。民政部自1999年起推動撤並鄉鎮工作,目前已有25個省完成,***撤並鄉鎮7196個。今年還有6個省、自治區實施這項改革,撤並比例在15%左右。另外,另有部分省市小規模撤並工作今年也將進行,全國撤並鄉鎮工作預計今年基本完成。接下來,中國還將對規模過小的市、市轄區、縣進行適當調整。目前全國20萬人口以下的縣、市轄區有720個,其中10萬人以下的有314個,除少數邊疆地區的市、市轄區、縣不做變動外,其它地區符合撤並要求的行政區域都應推進這項改革。 中國現行行政區劃建制壹般有四個層級,即省→市地州→縣→鄉鎮,而西部少數邊遠山區在縣與鄉鎮之間還設有縣的派出機構———區公所,東中部地區的壹些鄉鎮則在鄉鎮與村之間設管理區或辦事處,形成了五級管理層。管理層次之多,居世界之首。戴均良指出,有些省已經具備了直接領導縣的條件,地級管理層可以逐步撤銷。目前福建、江蘇、浙江以及湖北等省已經激活了試點改革,探索性地賦予縣以地級市的管理職能,收到良好效果。 分省、縮省壹直是學術界爭論的焦點問題。戴均良認為,省的規模過大,既不利管理,對國家長治久安也沒好處。從中國國土面積和人口考慮,中國設50個左右省級政區比較合理。戴均良同時強調,縮省雖然有必要,但壹定要等政治環境、經濟發展水平、基礎設施建設等各方面條件成熟時才可以進行。從中國目前國情出發,重新進行大規模分省不現實,既會影響社會穩定的大局,又會在壹定程度上加大行政管理成本。 另外,面對升格直轄市的誘惑,內地很多經濟發達城市均躍躍欲試。深圳、大連、青島等市將被升格為直轄市的說法在坊間流傳已久,近來呼聲漸高。戴均良指出,經濟指針並非唯壹條件,增設直轄市應考慮三方面因素。 壹是區域布局要合理,新直轄市應該是大的區域裏的首位中心城市,有足夠發展空間。應與原有直轄市有壹定距離,否則浪費資源、增加內耗,抵消和減弱中心城市的輻射功能。 二是人口不宜少於200萬人,否則難以形成區域政治中心的地位,這是壹個城市經濟社會效益的基礎。 三是應有較強的經濟實力,經濟總量應高於全國大城市平均值,財政至少能夠自給自足,這也是保障中央財政調控能力的要求。 壹般情況下,這三個條件全部具備才能設立直轄市。此外,如因政治、經濟或軍事的某種特殊需要,具備其中壹項條件的城市也有可能升為直轄市。 戴均良指出,中國現行行政區劃改革和完善的方向是調整幅度、減少層次、增強活力。而增設直轄市無疑是劃小省份、減少層次的最佳模式。據有關統計,從總體上看直轄市的發展速度不僅快於省轄市,而且也大大快於省。如直轄市的GDP是省的平均數的3倍以上。 然而,中國作為全球人口最多,面積第三的大國,壹級政區的數量與其它國家相比明顯偏少。如果中國壹級政區目標定位在50個左右,那麽在現有基礎上就可再設16個省級政區。從區域經濟中心布局考慮,最少的方案也要增加4個直轄市,即在東北地區、華中地區、華南地區和西北地區各設壹個直轄市。 戴均良說,增設直轄市可采取分步實施、逐步到位的方案,即整體規劃全國省級政區布局和直轄市布局,成熟壹個設立壹個,條件好的副省級市可先行壹步。同時,從劃小省區的戰略需要出發,在地廣人稀的西中地區也可培育大中城市,特別是省會以外的特大城市。 今年44歲的戴均良,自20世紀90年代中期參與中國行政區劃高層管理工作,長期致力於城市發展和地方行政體制研究,是這壹領域知名的中青年專家.
1、北京都:現轄區域不變。 2、渤海省:由現天津市、現河北省秦皇島市、唐山市、承德市、廊坊市組成,省會天津。 3、遼東省:由現遼寧省大連市、丹東市、營口市、寬甸、桓仁、岫巖組成,省會大連。 4、遼寧省:由現遼寧除上述余下地區,合現內蒙赤峰市、哲裏木盟組成,省會沈陽。 5、吉林省:由現吉林合現內蒙興安盟組成,省會長春。 6、黑龍江省:由現黑龍江合現內蒙呼倫貝爾盟組成,省會哈爾濱。 7、雁雲省:由現山西省大同市、朔州市、忻州市、現河北省張家口市、淶源組成,省會大同。 8、平原省:由現河北省邯鄲市、刑臺市、現河南省安陽市、鶴壁市、濮陽市、新鄉市、焦作市、濟源市、現山西省長治市、晉城市組成,省會安陽。 9、內蒙古自治區:由現內蒙古自治區除上述地區以外的地區組成,首府呼和浩特。 10、山西省:由現山西除上述地區外的地區組成,省會太原。 11、河北省:由現河北除上述地區外的余下地區組成,省會石家莊。 12、膠東省:由現山東省青島市、濰坊市、煙臺市、威海市組成,省會青島。 13、淮海省:由現江蘇省徐州市、連雲港市、濱海、響水、灌南、宿遷市、現安徽省淮北市、蚌埠市、宿州市、亳州市、河南省商丘市、現山東省日照市、臨沂市、濟寧市、荷澤市組成,省會徐州。 14、山東省:由現山東除上述地區的余下地區組成,省會濟南。 15、上海都:包括現上海、現江蘇昆山、太倉,現浙江嘉興、寧波、舟山等地。 16、浙江省:由杭州市、桐廬、建德、淳安、湖州市、紹興市、現安徽黃山市、宣城市、現江西婺源組成,省會杭州。 17、浙南省(東甌省或雁蕩省)——由現浙江溫州市、臺州市、麗水市、金華市、衢州市組成,省會溫州。 18、江蘇省:由蘇州市、無錫市、常州市、南通市、泰州市、淮安市、鹽城市組成。省會江陰(靖江)。 19、揚子江省:由現江蘇省南京市、鎮江市、揚州市、現安徽省馬鞍山市、滁州市、蕪湖市、巢湖市、銅陵市、池州市、安慶市、合肥市、蚌埠市、淮南市組成,省會南京。 20、淮河省:由現安徽省六安市、阜陽市、現河南省周口市、駐馬店市、信陽地區組成,省會潢川。 21、河南省:由現河南省除上述地區外余下地區組成,省會鄭州。 22、漢江省:由現湖北省襄樊市、十堰市、荊門市、荊州市、枝城組成,省會荊門。 23、三峽省:由現重慶市、現湖北省宜昌市、恩施州組成,省會重慶。 24、湖北省:由現湖北省除上述地區外余下地區組成,省會武漢。 25、黔中省:由現湖南湘西州、懷化市、現貴州省銅仁地區、黔東南州組成,省會懷化。 26、嶺南省:由現湖南省衡陽市、郴州市、現廣東省韶關市、連縣、連山、陽山、現江西省贛州市、吉安市組成,省會井岡山。 27、嶺西省:由現廣西柳州市、桂林市、河池地區、現湖南省永州市組成,省會桂林。 28、湖南省:由現湖南省除上述地區外的余下地區組成,省會長沙。 29、江西省:由現江西省除上述地區外的余下地區組成,省會南昌。 30、廈汕省:由現福建省泉州市、廈門市、漳州市、龍巖市、現廣東省汕頭市、潮州市、梅州市組成,省會廈門。 31、福建省:由現福建省除上述地區外的余下地區組成,省會福州。 32、香港都:由香港、澳門、現廣東省珠海市組成。 33、廣南省:由現廣東省茂名市、湛江市、現廣西防城市、欽州市、北海市、玉林市、貴港市、梧州市、賀州市組成,省會玉林。 34、廣東省:由現廣東省除上述地區外的余下地區組成,省會廣州。 35、廣西自治區:由現廣西除上述地區外的余下地區合現貴州興義州、雲南文山州組成,首府南寧。 36、海南省:現海南省不變,省會海口。 37、秦巴省:由現四川省南充市、巴中市、達州市、廣安市、廣元市、現陜西省漢中市、安康市組成,省會巴中。 38、金沙江省:由現四川省攀枝花市、涼山州、九龍縣、稻城縣、鄉城縣、現雲南省東川區、昭通地區、麗江地區、迪慶州、永仁、元謀、組成,省會攀枝花。 39、南詔省(大理省):由現雲南省大理州、保山市、臨滄地區、德宏州、怒江州組成,省會保山。 40、貴州省:由現貴州省除上述地區外的余下地區組成,省會貴陽。 41、四川省:由現四川省除上述地區外的余下地區組成,省會成都。 42、雲南省:由現雲南省除上述地區外的余下地區組成,省會昆明。 43、陜西省:由現陜西省除上述地區外的余下地區合現甘肅省慶陽市、平涼市組成,省會西安。 44、甘肅省:由現甘肅省除上述地區外的余下地區合內蒙額濟納旗組成,省會蘭州。 45、青海省:不變。 46、寧夏自治區:不變。 47、西藏自治區:不變。 48、北疆自治區:由現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哈密地區、吐魯番市、昌吉州、伊犁州、克拉瑪依市、石河子市組成,首府烏魯木齊。 49、南疆自治區:由現新疆巴音州、阿克蘇地區、和田地區、喀什地區、克孜州組成,首府喀什。 50、臺灣省: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