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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秦皇島地區的飲食文化歷史

這個的確是很專業性的問題,所以我也不發表什麽了,只是給妳貼點相關內容。還有,秦皇島在先秦也是個彈丸之地,也許就沒開化,所以不要局限於此地,還是研究河北的飲食為好,不過,在當時,可能就不分南北地方飲食,因為當時的飲食還不發達,很多種烹調方法,食材都沒有(我曾經學過壹點廚,對這個有點了解)還是放在全國範圍研究吧。

1早在《禮記》中就有著宴會食序的記載,先是飲酒,再吃肉菜而後吃飯的程序和現在大致壹樣。在有十六種菜肴的宴會上,菜肴分別排成四行,每行四個。帶骨的肴放在主位在左邊,切的純肉放在右邊。飯食靠在食者左方,羹湯則放在右方。切細的和燒烤的肉類放遠些,醋和醬類放近些。蒸蔥等佐料放在旁邊。酒漿等飲料和羹湯放在同壹方向。如果陳設幹肉牛脯等,那就彎曲的在左,挺直的在右。

宴會有獻賓之禮先由主人取酒爵到賓客席前請進,稱為\'獻\';次由賓客還敬,稱為\'酢\';再由主人把酒註入觶後,先自飲而後勸賓客隨著飲,稱\'酬\',這麽合起來叫作\'壹獻之記禮\'。如今客宴會也叫酬酢,其本身就強調禮儀。

2烤、煮、蒸、涮

3大凡說來,在新石器時代人們已逐步改變了早先那種簡單的有烹無調“火食”法,臻至夏商時期,烹飪技法達到了壹定的時代高度。先秦文獻中有燔、炙、炮、烙、蒸、煮、爆、膾、燒、燉、熬、溜、煨、漬、脯、胹、醢、臘、醓、齏、羹等等壹系列有關烹飪的術語,具體操作法已難完全表述清。如《周禮·天官·膳夫》有雲:“凡王之饋食用六谷,膳用六牲,飲用六清,羞用百二十品,珍用八物,醬用百有二十甕。”裏面就涉及到從食饌種類到調味品的選擇、主副食的搭配、食品的刀工加工、烹飪操作及口味之適等眾多內容。舉“珍用八物”而言,壹稱“八珍”,《禮記·內則》述其專名為淳熬、淳母、炮豚、搗珍、漬、熬、糝、肝?,並詳細開列了有關制作過程。是上古難得保存至今的八種有名食饌譜。據學者考證,淳熬為稻米肉醬蓋澆飯;淳母為黍米肉醬蓋澆飯;炮豚為燒烤燉乳豬或羊羔,包括有宰殺、凈腔、釀肚、炮燒、掛糊、油炸、切件、慢燉三日三夜等八道工序;搗珍為膾肉扒;漬為酒香牛肉;熬為烘肉脯;糝為三鮮烙飯;肝?為烤網油包狗肝①。壹般認為,“珍用八物”揭示了周代烹飪與調味技藝的高境界代表作,其實這是出於後人對夏商周所謂“三代”烹調水平的迫記,正如我們下節所論,其中壹些內容,至少在夏商時期也已有之。

總之,禮書中的飲食內容,大抵是對上古以來炊食器具繁化和烹飪技藝大進的規範化表述,多少透露了原始熟食法向“火食之道”大備的循序漸進的進程。

4中國最早的禮儀是在飲食活動中產生的。古代中國是壹個家族式的政治國家,有著嚴密的等級結構。在先秦時期,飲食作為社會生活中最重要的部分之壹,同樣顯示出鮮明的等級性來

5中國這個禮儀之邦,飲食之禮是重要的壹 項內容。中國最早的禮儀是在飲食活動中 產生的。《禮記·禮運》曰:“夫禮之初,始 諸飲食。其蟠黍裨豚,汙尊而杯飲,費俘而土鼓。猶若 可以致其敬於鬼神。”這裏可以告訴我們,最原始的 禮儀是從飲食行為開始的。古代中國是壹個家族式 的政治國家,等級性是這個國家的核心結構,國家就 是由家族擴大衍化而成,因此家族的老幼嫡庶之別 也就自然地體現在國家的等級之制上,並在此基礎 上形成了古代中國的社會結構。(左傳》昭公七年雲: “天有十日,人有十等,下所以事上,上所以***神也。 故王臣公…

6但從西漢王褒《僮約》中要家僮煮茶、買茶、凈具等茶事活動來看,可見自秦至漢,我國長江中下遊的江、浙壹帶,飲茶之風已逐漸流行開來。而

巴蜀地區,飲茶更早,應始於秦代。

從《詩經》窺探先秦的飲食文化

《詩經》是我國第壹部詩歌總集,對我國的文學發展產生了深遠影響,而詩歌中的許多內容也客觀地表現了西周和春秋時期的餐飲文化,值得我們認真研究。其特點概略地說有以下幾方面:

壹、我國的酒文化已基本形成。《禮記·效特牲第十壹》中說:黔熬在施舍時“左奉食,右執飲”。原因是“凡飲,養陽氣也;凡食,養陰氣也。”所以古人吃飯離不開飲料,特別是酒。當時酒的品種雖只有糧食釀造類,但已有高下之分。酒壇上部高檔的“清酒”要先用於祭祀祖先。如《北山之什·信南山》:“祭以清酒,從以骍牡。”酒壇下部澄清過的叫“釃酒”,用於犒賞重體力勞動後的家人。如《鹿鳴之什·伐木》:“伐木許許,釃酒有藇!” 而“旨酒”是醇美的酒(《桑扈之什·桑扈》:“旨酒思柔”,當為入口不辣之意。),用於款待尊貴的客人。如《鹿鳴之什·鹿鳴》:“我有旨酒,以燕嘉賓之心。”《禮記·玉藻第十三》說:“凡尊必上玄酒。”既然酒呈濃重的黑紅色,估計“玄酒”就是“旨酒”吧!還有作為壹般飲料的酒。當時的人們已考慮到喝酒的文明問題。比如提醒人們飲酒要適度。《小旻之什·小宛》:“人之齊聖,飲酒溫克。”意即喝酒時要向聖人看齊,作風要溫文爾雅,酒量更要有所克制。那麽在盛情難卻,的確喝醉了怎麽辦?《桑扈之什·賓之初筵》告訴我們:“既醉而出,並受其福。”意即喝醉了主動離開,在筵席吵嚷對大家都不是好事。當時人們還註重好酒配佳肴。《桑扈之什·頍弁》:“爾酒既旨,爾肴既佳。”

《周禮》和《禮記》中的內容說明當時已有分工明確的畜牧業,但從《詩經》上看尚未形成較大規模。人們獲取肉食多以荒野狩獵和岸沚垂釣、撒網為主。獸類有虎、豹、熊、鹿、羆、兔、豚等;禽類有雉、鳩、鵲、鴇雁、鶴、鴛鴦、黃鳥等;魚類則有鯉、鯿、鰱等。工具上狩獵以網、箭,漁則以網、釣,由於金屬武器的缺乏或為獲得美人的歡心,必要時人們也與野獸肉搏。如《鄭風·大叔於田》:“襢裼暴虎,獻於公所。”說的是壹位年輕男子袒胸露背,勇敢地與老虎搏鬥,並將死虎奉獻給公家。還有《邶風·新臺》談到捕魚時寫到:“魚網之設,鴻則離之。”按聞壹多先生的說法,“鴻” 不是鳥而是“苦礱”的合音,即蝦蟆。“離”同“罹”。意思是原本張網捕魚,結果卻抓住了蛤蟆。充分反映了當事人的幽默和無奈。《詩經》中明確提及的飼養動物有牛、羊、雞、豬和狗等。從相關的內容上看,當時的養羊業似乎壹枝獨秀,人們吃羊肉,也用羊肉祭神靈和祖先,“羔裘”更是人們禦寒的必備用品。《生民之什·生民》:“取羝以軷,載燔載烈。”就是人們把祭神的公羊放在火上燒烤。《生民之什·公劉》:“執豕於牢,酌之用匏。”證明當時已有圈養的豬。在《禮記》中就有“豚”和“野豕”的區別,並提醒“豚去腦”才能吃。但由於豬的食量大、不溫馴,百姓都感到不如養羊合算,所以“豬”在《詩經》中只提到壹次(《周南·騶虞》:“彼茁者葭,壹發五豝,於嗟乎騶虞!”指的是小野豬),且出現在王公君主的筵席上,所以豬肉在當時的珍貴程度是高於牛羊的。《王風·君子於役》:“雞棲於塒”則說明當時的雞已和人類形成的依附關系,或許糧食相對更為珍貴,雖然《禮記》中有“雞羹”、“濡雞”,但從《詩經》上看人們並沒有大量的養雞、吃雞肉,只是把雞當鬧鐘來用的。《禮記·內則第十二》就說:“雞初鳴,鹹盥漱”。《鄭風·女曰雞鳴》:“女曰雞鳴,士曰昧旦。”獵人的老婆說:雞叫了,快起床打獵去,老公說:再等會,天還沒亮呢!而為官者就不敢貪睡了。《齊風·雞鳴》:“雞既鳴矣,朝既盈矣。”雞叫時,朝廷裏已人聲鼎沸了。《周禮》中有“犬人”的記載,並要求“亨狗於東方”,吃“狗去腎”,如 “犬赤股而躁臊”則不宜食用了。這些內容證明當時的人們已經養狗、吃狗肉。但《詩經》卻沒有吃狗肉的記載。《齊風·盧令》提到狗,但詩中的狗是獵人的幫手,不是待宰的“肉狗”。所以竊以為無論朝廷還是民間,吃狗肉的習俗在當時並不普遍。人們似乎到了秦漢之交,社會動亂、食物匱乏時才對狗肉表現出莫大熱情。

從《詩經》上看當時糧食的品種有稻、麥、黍、粟、菽等,並受到人們普遍的重視。《邶風·載馳》:“我行其野,芃芃其麥。”我乘車奔馳在田野上,兩邊是生長貌盛的麥子。《北山之什·大田》:“大田多稼,既種既戒,既備乃事。以我覃耜,俶載南畝。播厥百谷,既庭且碩,曾孫是若。”這段詩歌說明當時的糧食主要是種植的,並有了“曾孫”那樣的專業戶。《生民之什·生民》更說:“茀厥豐草,種之黃茂。”即要去除雜草,才能種好糧食。不過當時的糧食雖以種植為主,但或許依然有野生的糧食作物。如《鄘風·桑中》:“爰采麥矣?沫之北矣。”到哪裏采摘麥子啊?就到沫的北邊。這句詩歌讓我們想到兩個問題。其壹或許當時還有野生的麥子可采;其二或許當時的人們在收獲麥子時,不管是種植的還是野生的,都不是用收割而是用采摘的辦法。“采麥”的做法證明當時金屬工具的稀缺。

《詩經》中提到的蔬菜品種已經較多,有《卷耳》中的“卷耳”,有《采蘩》中的“蘩”(白蒿),《草蟲》中的“蕨”和“薇”,《桑中》的“葑”(蔓青),《澤陂》的“蒲與荷”,《七月》的“葵及菽”(葵菜和豆苗),《泮水》中的“芹”等等。或許是野生蔬菜眾多、出產豐富,或許人們當時對素菜的需求較少,《詩經》中沒有大量種植蔬菜的內容,人們想吃時,只要知道什麽季節、去那裏采摘就行了。《唐風·采苓》“采苓采苓,首陽之巔。”去哪裏采摘苦菜?要去首陽山頂。

當時烹飪的手段還比較簡單,主要有炮、燔、炙、烹、蒸等。炮是用泥裹著燒,燔是在火上烤,《都人士之什·瓠葉》:“有兔斯首,炮之燔之”。即把兔子用泥包裹燒熟後,再把兔子放在火上烤香烤紅。炙是在火中燒,《生民之什·鳧鹥》:“旨酒欣欣,燔炙芬芬。”意思是肉在不斷烤燒中濃香四溢。在《詩經》中“烹”寫為“亨”,即是煮。煮是古代飲食主要的加工辦法之壹。煮素菜如《都人士之什· 瓠葉〉:“幡幡瓠葉,采之亨之。”煮葷菜如《檜風·匪風》:“誰能亨魚?溉之釜鬵。”蒸在我國歷史悠久,也是我國特有的烹飪方法,所謂黃帝“蒸谷為飯”。《詩經》中“蒸”寫為“烝”。《生民之什·生民》:“釋之叟叟、烝之浮浮。”我們從六朝《殷蕓小說》中可以發現古代蒸飯的辦法:即“甑”的中間用“箸箅”相隔,箅上盛米,再把“甑”放在已盛水的“釜”上面。然後燒火把飯做熟。“甑”的結構和現在的蒸籠是壹樣的,只是外觀和材料不同罷。《彤弓之什·六月》中的“炰鱉膾鯉”反映出當時的飲宴是生熟雜成的。盡管當時的人們早已學會了用火,但他們仍然發現有的食品生吃更為鮮美。《禮記·內則十二》中也曾提到了“牛膾”和“魚膾”,說:“肉腥細者為膾,大者為軒”。為去除生肉的腥臊,吃膾時要“春用蔥,秋用芥”。現在我們在有的韓國餐館依然可以吃到生牛膾,在我國的少數民族地區也能找到生豬膾,魚膾直到清朝依然在我國某些地方流行。清·李調元《南越筆記》:“粵俗嗜魚生,……以初出水潑剌者,去其皮劍,洗其血?生,細劊之為片。紅肌白理,輕可吹起,薄如蟬翼。兩兩相比,沃以老醪,和以椒芷,入口冰融。”但是現在的淡水魚因為水源的汙染幾乎都無法生吃了,這是社會文明的退步。而食材的本味欠佳和惡化也是調味品發展的主要動力。

從《詩經》中我們還可以看出,當時的人們在烹飪時已開始開始註意調料和香料的運用。詩中有許多采摘香草的描寫,更三次提到“花椒”。〈唐風·椒聊〉:“椒聊之實,蕃衍盈升。”《閔予小子·載芟》:“有椒其馨,胡考之寧?”顯然當時已把花椒作為了馨香材料。還有枸杞、甘草等都有可能是當時采摘後用於烹飪的香料。那麽吃飯的時候有沒有調料呢?《生民之什·行葦》:“醓醢以薦,或燔或炙。”就是炙烤好的肉沒有鹹味,故吃的時侯要“薦”以肉醬。

從以上內容我們可以看出,先秦時代的飲食文化既是我們當代飲食文化的奠基石,也有其鮮明的歷史特點。壹、當時的野生食材十分豐富,不同的地區,不同的季節都有不同的葷素食物,由於其本味各異,所以當時的人們並不太重視調味,而在意突出食材的本味。所謂“貴天產也”,及“大羹不和,貴其質也。”這或許就是《詩經》中沒有直接出現“鹽”、“醬”的原因之壹。伊尹強調“五味之和”,正說明當時普通的百姓尚不重視味道的調和。二、面食尚未大量出現,麥粒跟稻米壹樣都是蒸飯煮粥的材料。或許到了秦漢以後,隨著胡漢交流的密切,我們的祖先才學會了做面食。三、烹飪上雖然《周禮》的“八珍”中雖已有“煎醢”,但從《詩經》上看炒、爆、炸等需要用油作為媒介的方法還沒有出現,而主要在火和水上繞圈子。故當時的烹飪水平仍處於初級階段。四、酒在原料和口味上比較單壹,當時的人們主要用糧食釀酒,還沒有果酒,更沒有象後來那樣加入各種動、植物原料,以增加酒的色彩,改善酒的功能和口感,他們只是壹味在酒的過濾上和濃度上下功夫。白酒對他們來說更是2000年以後的內容了。這壹點從《周禮》中也能得到佐證。《周禮·天官冢宰第壹》把酒分為用於祭祀的“事酒”,成年窖藏的“昔酒”和清澈的“清酒”,也是在酒的作用和品質上作文章。

最後需要說明的是,本文僅從《詩經》的角度探討先秦的飲食文化,以期拋磚引玉,推動相關議題的研究,並非對當時的飲食文化做結論,所以難免以偏概全,甚至多有繆誤。懇請專家和同好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