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違章代碼由四位數字組成,從左到右依次為行為分類代碼、評分分類代碼、兩位序列代碼;第壹個代碼:行為分類代碼,表示道路交通法中的分類代碼;第二個代碼:扣分分類代碼,表示交通違章行為扣分分類代碼;第三到第四位代碼:順序代碼,表示發生在同壹行為分類中的行為的順序代碼,例如:1303——“1”表示機動車行為,第2個數字“3”表示要扣3分,後面的“03”表示在扣3分這壹類裏的第三個行為。
交通違法行為代碼表***有違法行為337種,其中:機動車通行175種,非機動車通行55種,行人、乘車人通行30種,高速公路通行28種,其他規定49種。
綠燈亮時,準許車輛通行,但轉彎的車輛不得妨礙被放行的直行車輛、行人通行;
黃燈亮時,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通行;
紅燈亮時,禁止車輛通行。
在未設置非機動車信號燈和人行橫道信號燈的路口,非機動車和行人應當按照機動車信號燈的表示通行。
紅燈亮時,右轉彎的車輛在不妨礙被放行的車輛、行人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十八條 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處罰種類包括:警告、罰款、暫扣或者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拘留。
第八十九條 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
第九十條 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