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避免各標點符號使用混亂,壹般情況,書名號後面是不加頓號的。這在頓號的使用規範中也有明確規定,?標有引號的並列成分之間、標有書名號的並列成分之間通常不用頓號。若有其他成分插在並列的引號之間或並列的書名號之間(如引語或書名號之後還有括註),宜用頓號。
擴展資料:
對於並列的書名號之間是否要用頓號的問題,按照現行語法標準,應該是壹個很容易規範的問題,可不知道為什麽,這兩種迥然相異的使用方法竟能如此“並行不悖”地使用。可以這麽說,在編輯界、出版界、語文學界內部存在不同的語法標準。不同出版機構、編輯機構之間各自為政、各行其道,被迷惑的卻是眾多讀者和受教育者。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