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病輸血小板無效,甚至有加重病情的危險,腎上腺皮質激素不能縮短病程,但是,有可能改善出血癥狀。
主要治療措施為血漿置換或換血,換血漿優於換全血。在輸血後血小板顯著減少和發生嚴重出血癥狀時,應立刻置換血漿,壹次交換65% ~ 85% 的血漿量,平均在1 ~ 5 天後出血癥狀減退,血小板數目上升。本法可除去患者血液循環中的抗體和(或)免疫復合物,可避免體內抗原抗體反應,安全有效。壹般血漿置換或血液交換後,出血癥狀停止,血小板數目在20×109/L 以上者可停止再次血液交換。
靜脈輸註人血丙種球蛋白也能使血小板迅速上升,可替代血漿置換療法,通常為0.4g/(kg·d),靜脈註射2 ~ 5 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