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壹名運動員,我們必須要遵守相關的申訴程序來進行申訴!法律是公正的,不會偏袒!如果比賽中違規導致影響比賽結果就可以申訴重賽,或者說對比賽中,裁判的誤判,視情況而定,可以進行適當的申訴,這也是可以的。
8月28日時間,東京殘奧會突然官宣女子50米自由泳將重賽!那麽中國自由泳選手馬佳和李桂芝的金銀牌將被取消,原因是有選手比賽中接觸犯規需重賽,對手申訴有效,重賽的時間還沒定下。取消金牌的比賽進行重賽,這壹幕在東京的奧運會上也沒有發生,而在殘奧會上,明明金牌和銀牌、銅牌都已經頒發了,卻宣布失效要重賽也引發了爭議。
據了解,日本代表隊沒有提出抗議,提出抗議的選手另有他人,這是日媒報道的消息。東京奧運會給出的官方通告,在這場比賽壹結束之後,就有遊泳隊的選手提出申訴,因為在比賽的過程中出現了接觸動作,而影響比賽的整體成績後,由裁判團隊經過反復的商議決定:這場比賽需要重賽。
但這壹解釋和說法並沒有讓人感到滿意,也讓人感到十分困惑。在過去的壹天,中國代表團拿到了12枚金牌,總金牌數量達到了20枚,11枚銀牌和14枚銅牌的成績。但因為50m自由泳的決賽被判重賽,所以中國殘奧會的代表團的成績變成了19枚金牌和10枚銀牌。
所以說,既然殘奧會上女子50m自由泳的比賽將會重賽,那麽任何壹場比賽也應該效仿這次的申訴,只要有不公平的情況發生就必須勇敢的提出申訴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我們希望任何的比賽項目都在陽光,幹凈,透明的地方下進行。拒絕任何的包庇,拒絕任何的作弊,這是奧林匹克的精神之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