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塾是我國古代社會壹種開設於家庭、宗族或鄉村內部的民間幼兒教育機構。
私塾,讀音:[ sī shú ]?
引證解釋:
吳晗 《朱元璋傳》第五章壹:“此外,也還有地主們私人創辦和貧困知識分子賴以維持生活的私塾。”?
陶行知 《平民教育概論》:“大壹點鄉村裏總有私塾,可以勸導私塾先生采用‘千字文’課。”
私塾的種類:
1、塾師自己辦的教館、學館、村校。
2、地主、商人設立的家塾,
3、用祠堂、廟宇的地租收入或私人捐款興辦的義塾。
擴展資料:
私塾產生於春秋時期,作為私學的壹種,在漫長的封建社會,除秦朝曾短暫停廢外,2000余年延綿不衰,作為人才培養的搖籃,它與官學相輔相成,並駕齊驅,***同為傳遞中華傳統文化,培養人才,勤苦耕耘,不懈奮鬥,做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
私塾以儒家思想為中心,它是私學的重要組成部分。新中國成立前夕,***產黨在解放區實行土地改革政策,壹些私塾的學童因為土地被充公而喪失了聘請塾師的能力。
同時,隨著對塾師的思想改造工作的進壹步深入,部分塾師感到不再適合設館謀生,便另圖他業。新中國成立後,私塾逐漸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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