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並沒有相關法律明確規定未婚先孕是違法的。雖然法律並沒有明確規定,但是未婚先孕涉及到諸多問題,例如孩子的戶口、撫養費的支出等,所以不符合法律規定生育子女的公民,應當依法繳納社會撫養費。未在規定的期限內足額繳納應當繳納的社會撫養費的,自欠繳之日起,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加收滯納金;仍不繳納的,由作出征收決定的計劃生育行政部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未婚生子撫養費標準:
1、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壹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壹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壹般參照《道路交通事故賠償項目參照標準》來確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費來作為依據;
3、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特殊請款是指子女長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殘疾的。
綜上所述,壹般來講,未婚先孕的行為並不犯法,此時懷孕女性也不用承擔什麽法律責任。但如果是未婚同居的話,則就有可能屬於違法行為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壹千零七十壹條
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應當負擔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撫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