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購買商住房政策
自住型商品房和壹般的商品房存在壹定的區別,但是自住型商品房可以和壹般商品房壹樣進行買賣,在買賣的過程中會涉及到壹定的政策限制,那麽具體是如何規定的呢?壹、北京自住房買賣政策1,自住房是自住型商品房,性質是商品房,不是經適房,因此不需要限制其出租、用於居住的行為。2,如果擅自改變居住用途,如出租商用,或是擅自打隔斷等,肯定是不允許的。3,目前北京自住房的政策規定顯示,自住型商品住房購房人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後,原則上5年內不得轉讓。購房人取得房屋所有權證5年以後轉讓的,如有增值,應當按照屆時同地段商品住房價格和該自住型商品住房購買時價格差價的30%交納土地收益等價款。購房人將自住型商品住房轉讓後,不得再次購買自住型商品住房。二、自住型商品房優先購買條件1、北市戶籍無房家庭(含夫妻雙方及未成年子女),其中單身人士須年滿25周歲。2、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輪候家庭。根據以上內容的相關回答可以得出,自住型商品房在買賣的時候是有壹定的限制的,首先是不能在5年之內進行轉讓的,在5年之後如果需要買賣,壹般要把差價的30%交給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