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原來叫石門。
民國十四年(1925年)8月,北京政府以石莊、休門兩村合並後,各取壹字,以“石門”為市名,為自治性質的市政公所。後因為聚集人員越來越多,管理也越來越困難,在民國二十八年取消市政公所,由公安局進行管理。民國二十八年(1939年)10月7日,偽中華民國臨時政府行政委員會以秘字第1027號指令,正式批準析獲鹿縣石家莊、休門兩鎮設立石門市。
後續
由於石家莊的發展極為迅速,並且在較短的時間內經歷過許多政權的管理,導致對它的稱呼極為混亂,雖然被當時的政府定名為“石門市”,但在民間以及很多官方文件中卻仍然稱為“石家莊”,1947年11月12日被解放時,“石家莊”“石門”兩個名字甚至同時出現在壹個布告中。
為了改變這種狀況,石家莊市政府向河北省人民政府請示究竟叫哪個名字為宜,最後由省政府確定為“石家莊市”,從那裏起,石家莊的名字總算是固定了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