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政局周末不上班。無法辦理結婚登記業務。因為周末屬於國家法定節假日,民政局工作人員不上班的,可以選擇周壹至周六辦理結婚登記。
2、根據規定,各市各婚姻登記處已經從4月1日起實行周六(法定節假日除外)正常開展婚姻登記。而且,每年的元旦、除夕、情人節、五壹勞動節、國慶節等特殊日子的上午,婚姻登記照常辦理。
所以,民政局周壹至周六是有人上班的,建議不要選擇周末。
辦理結婚證的程序:
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同到壹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壹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3、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壹欄簽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準予登記;
辦理結婚證需要的材料:
1、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本人無配偶;
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綜上所述,民政局周末不上班。無法辦理結婚登記業務。因為周末屬於國家法定節假日,民政局工作人員不上班的,可以選擇周壹至周六辦理結婚登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壹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壹方對另壹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幹涉。
第壹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壹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壹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婚,應當準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