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曝光,張國立導演的朝雨暮雨劇組在拍戲的時候封路,由此造成了大量市民的出行不便。就我個人認為,張國立導演的這部戲的劇組有問題,另外相關部門審批也有問題,我們不能就緊緊抓著張國立不放,還得看到相關部門的積極侵權行為。
什麽時候節目組竟然有權力封路了啊?這很明顯就不是張國立或其劇組能夠決定的事情,封路必須由相關部門進行審批才能切實進行!婺源市相關部門很明顯就用自己的作為行為來侵犯公民的應有權利,這是壹種行政侵權,這也是不對的行為。我們很多人看問題首先都抓住了朝雲暮雨劇組的問題,但是卻往往會忽視了相關部門在此次事件中扮演的重要作用,而且是決定作用。張國立及其劇組是不能決定相關部門的決定的,也只能由相關部門決定張國立或其具足能不能在婺源市進行封路拍戲行為,所以此次事件最應該批評的就是相關部門的這種不顧及公民權利的行為。
我們既然知道了相關部門審批了劇組的申請才有此次事件的發生,那麽明星拍戲就不需要批評了嗎?這當然需要批評,明星拍戲本身就應該就著便利群眾的條件去進行拍攝,而不應該犧牲公民的權利為明星拍戲讓步。不管張國立導演是誰也不管,張國立導演的朝雲暮雨究竟是壹部怎麽樣的電視劇,這都不是出現封路11個小時導致大量接送小孩上下學家長通行不便的理由。我們對這種拍戲行為,就應該用自己的實際行動去抵制!
有時候明星拍戲及相關部門造成公民的壹些爭議以及憤怒是有理由的,我們公民其實也不需要要求更多,而是需要自己的出行以及壹些基本的生活得到便利而已。現在相關部門及拍戲的劇組明顯就不把普通公民放在眼裏,同時甚至還貫穿著壹種利益至上的信念,這種信念是極其危險的,也是我們不能認可的。由於我們公民的權利在這次事件中的確受到了壹定的傷害,那麽公民發聲並且表示自己的憤怒這是情有可原的。
綜合以上種種,張國立導演的朝雲暮雨劇組拍戲封路11小時,我覺得劇組以及相關部門的行為都是極其惡心的,上級部門壹定要對相關部門進行調查,並且確認壹下相關部門的審批行為有沒有出現什麽紕漏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