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般來說,在每壹個信托年度結束時,在扣除相關稅費後信托所取得的當期收益會直接分配給投資者;在信托終止後,經過清算扣除相關稅費,信托未分配的收益和信托本金會以約定的方式全部分配給投資者。信托收益的起始日是從計劃成立日開始算起的,您在信托本金交付日到信托計劃成立日期間的利息,按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活期利率計算,在第壹次分配收益的時候壹並劃付到您的賬戶上。
建信信托成立於2003年12月安徽,註冊資金152,727萬元。2009年8月公司正式重組運營,2011年公司成為由中國銀監會直接監管的8家信托公司之壹。截止2011年末,凈資產47.0243億元,位居行業前列。
建信信托秉承“誠信為本、穩健經營”的理念和“受人之托、代人理財”的宗旨,依托優良的資產質量和長期的業務積累,承接中國建設銀行卓著的品牌信譽、廣闊的網絡渠道、完善的管理體系及豐富的項目資源,憑借投資領域的多元化和理財方式的專業化,全面開展各類信托業務,最大程度滿足投融資各方不同需求,為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