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等獎中獎者,需持中獎彩票和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在兌獎期限內到各地省中心驗證、登記和兌獎。其他獎級的兌獎辦法由省中心規定並公布。
註意事項:
中獎彩票因玷汙、損壞而不能正確識別的,視為無效彩票,不能兌獎;買彩票時采取不記名方式,壹旦彩票丟失,無法掛失。
註意:中獎者應當自開獎之日起60個自然日內,持中獎彩票到指定的地點兌獎。逾期未兌獎視為棄獎,棄獎獎金納入彩票公益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