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各機關、企事業單位要嚴格落實防疫主體責任,采取嚴密的疫情防控措施,認真落實掃場所碼、查驗行程碼、測溫、戴口罩等常態化疫情防控要求。對節後返臨返崗人員開展上崗前健康篩查和行程排查,做好人員分類管理。
三、各行業主管部門要落實好行業監管責任,尤其要做好重點行業返崗人員管理。
縣住建局負責全縣建築工地等返崗人員管理;縣城管局負責沿街門店、環衛、保潔、工人等返崗人員管理;縣民政局負責全縣養老機構等返崗人員管理;縣公安局負責城區洗浴、住宿等返崗人員管理;縣文旅局負責網吧、歌廳、景區、旅遊公司等返崗人員管理;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集貿市場、藥店、餐飲飯店、冷鏈等返崗人員管理;縣商務局負責大型商超、加油站、糧庫等返崗人員管理;縣交通局負責往返司機、快遞站等返崗人員管理;縣統戰部負責全縣宗教場所等返崗人員管理;縣工信局負責縣域內企業等返崗人員管理;縣宣傳部負責縣域內影院等返崗人員管理。督促落實掃場所碼、查驗行程碼、測體溫、戴口罩等各項防控措施,營造疫情防控良好氛圍。同時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各鄉鎮、園區要落實屬地責任,及時摸排、掌握轄區內外來務工人員信息,包括人員來源、數量及健康情況,逐壹核查、登記。
四、各學校做好開課準備,具體開學時間由教育局另行通知。教職工務必嚴格落實核酸檢測和自我健康監測要求。開學前,各類學校、培訓機構不得組織補課、答疑、輔導等各類聚集性教育活動。
五、加強組織領導,壓實屬地、部門、單位、個人“四方責任”,切實把各項疫情防控和服務保障措施落實落細,統籌好疫情防控和社會經濟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