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2月12日,浙江省青少年足球賽上壹名浙江隊的運動員杜某向寧波隊的金某踹了極其嚴重的壹腳,而且從視頻上看,這壹腳是故意而為且用力極猛。如此惡劣的事件造成壹些不好的影響,隨後浙江省足協回應了事件的處理情況:對浙江省青年足球隊領隊和教練通報批評;對運動員杜某禁賽壹年,取消評選資格;對球隊取消評選資格,扣除獎金。對於這件事,我有下面幾點看法:
壹、運動員杜某道德素質極低。在運動場上,比賽輸贏固然重要,但是與對手之間的友誼也是體育精神之壹。但是杜某在比賽期間惡意傷害他人,對他人造成嚴重損傷,這種行為是可恥的。同時也反映了他沒有足夠的道德素質,更沒有體育精神。
二、球隊對於運動員的培訓方式和作風令人懷疑。對於球員的這種做法,該球隊的教練也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不知道教練在日常訓練中有沒有對球員進行相應的教育和教導。為什麽在出事的時候不第壹時間關心受傷人員,而是與對方教練進行理論和狡辯。
三、運動員本就是容易受傷的職業,安全該如何保障。運動員在日常訓練中就極其耗損自己的體力和精力,在比賽中受傷的事情更是數不勝數。比賽場上的規則在保護運動員的同時,運動員自己有沒有遵循科學競技、不惡意傷害他人的原則呢?
以上就是我對這次運動事故的看法,在我看來運動員杜某故意傷害金某的身體健康,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賠禮道歉是必不可少的。同時還應該對運動員的職業素質加以嚴厲管教和培養,避免此類事件再次發生。小夥伴們對於這件事有哪些自己的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