鳥人安德森來到現場觀看比賽,當時解說員問他是否會跟得上如今的小球時代,安德森就說:自己打球的時候就已經是這樣的。這話並不誇張,安德森當初打出的風格確實已經領先全聯盟,在17年騎士當時把球隊替補中鋒安德森交易到黃蜂,換了壹個次輪選秀權,最後黃蜂便裁掉了他,這是最後壹次出現在NBA賽場上。
在1999年,安德森加盟了江蘇隊,開始自己的職業生涯,隨後又效力NBDL,安德森被掘金選中,隨後開始自己的NBA生涯。先後效力過掘金,熱火,灰熊,騎士等球隊,也跟隨詹姆斯獲得了總冠軍,要說到安德森生涯最高光的時刻,那就要在熱火。當時他的身體狀態非常好,為詹姆斯奪冠奉獻了很大壹部分力量,也是詹姆斯最信賴的隊友,他在東部決賽前五場15次出手全部命中,當時也是安德森生涯最亮眼的瞬間。
如果現在安德森年輕的話,那麽他壹定會有很好的發展,第壹安德森的機動性非常好,身高不算太高,但是他的速度和力量以及彈跳能力非常好,他之所以在多聯盟遊蕩就是他的身體素質。能靠自己的彈跳完成高質量的防守,而且下快攻也非常迅速,這點在小球時代非常重用。
第二,他的防守非常好,並且防守面積非常大。作為壹名內線球員,他的防守甚至能夠來到三分線外,勇士五小陣容,他們的防守無論是格林還是杜蘭特都可以退到三分線之外,壓迫式防守迫使對方出現失誤。
而且他的擋拆之後的順下也非常出色,說到這壹點,火箭隊的卡佩拉擋拆之後順下能力非常強,也成為了人們口中的餅皇。而安德森在這壹點上也非常好,但是在火箭時期與詹姆斯韋德打出的配合也非常經典。按照以上幾點,如果說安德森還能在聯盟效力的話,那麽他非常適合小球戰術,並且會拿到頂薪合同。
說起來安德森我們中國球迷應該對他比較熟悉,CBA名宿,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