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NBA停擺結束前,NBA在新的勞資協議中增加了“羅斯條款”,那麽“羅斯條款”是什麽呢?“羅斯條款”是針對處於新秀期的NBA球星,幫助他們在新秀合同結束後獲得壹份起薪更高的合同。在NBA的“羅斯條款”中,受益者是杜蘭特,邵偉損失了1400萬
根據“羅斯條款”,當新秀合同期間取得特定成績的球員續約時,該球員的起薪可以占到NBA聯盟工資帽的30%。換句話說,如果聯盟工資帽是100萬美元,那麽在新秀合同結束後,取得具體成績的球員可以獲得至少30萬美元的起薪。在之前的勞動合同中,球員的起薪僅為工資帽的25%,這壹點不容小覷。以2019-2020NBA聯賽的工資帽為例。2019-2020 NBA聯賽的工資帽是1.0914億美元。如果按照原勞動合同,球員的起薪是2700多萬美元,按照羅斯條款,球員至少拿到30%,那麽球員的起薪是3300萬美元,與原起薪相差500萬美元。
當然,要想拿到這麽高價值的合同,申請“羅斯條款”的條件非常嚴格,甚至苛刻。首先,聯盟球員必須在新秀期被選為MVP,或者連續兩次投票被選為首發全明星,或者兩次被選為年度最佳球隊,才能與羅斯條款續約。NBA停擺11年,聯盟又要出臺新的規定,算是球員利益最大化了。最引人註目的是“羅斯條款”!這個條款是聯盟保證優秀新秀球員能拿到高薪合同的話題條款!因為羅斯是當時第壹個能符合這個條款的球員,所以這個條款也被球迷稱為“羅斯條款”!什麽是羅斯條款?妳知道“羅斯條款”是指新秀球員可以在常規賽被選為MVP,或者兩次入選全明星首發,或者兩次入選年度最佳球隊才簽合同嗎!那麽這樣的球員在新秀合同結束後就有資格獲得球隊最高工資帽的30%!
什麽是羅斯條款?妳知道嗎,雖然羅斯是當時第壹個符合這個條款的玩家,但他其實不是第壹個享受這個條款的玩家!杜蘭特是第壹個享受羅斯條款的球員!杜蘭特2007年進入NBA,他的第壹份合同10年就結束了,杜蘭特的第二份合同當然是10年續約,但是我們都知道羅斯的條款11年才有,杜蘭特只是在09 ~ 10年和10~11年才進了最好的球隊!杜蘭特也成為了壹名有資格享受條款的球員!羅斯條款是什麽,妳知道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