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夫妻雙方離婚之後,女方可以將戶口遷回娘家,也可以辦理分戶,或者是遷入集體戶口。男方也可以將戶口單獨遷出,或者是辦理分戶。 1、遷回原籍,原戶口所在地同意遷回的,就可以遷回婚前原戶籍所在地。2、現籍分戶:戶口和前夫或前妻分開,單獨立戶。3、再婚後再遷;離婚後再婚,需要遷移戶口的,不同省區對戶口遷移手續有具體的規定,可以先向遷入地的戶籍管理部門咨詢,了解戶口遷入申請所需要提供的證件和材料,然後提出戶口遷入申請。4、不遷出;雙方離婚後,戶口不壹定要遷出,還可以繼續保留在現登記處。因為,夫妻辦理離婚手續時,會在戶口簿上加蓋“離婚”公章。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九條 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衍生問題:
戶口怎麽才能遷出來 個人戶口遷出來,需要壹定的條件,如結婚、離婚、已成年且獨立生活等。帶著相關證件到派出所辦理。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後予以變更或者更正。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