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杭州限行新規是浙A號牌機動車在錯峰限行區域內,按機動車號牌(含臨時號牌)最後壹位阿拉伯數字(以下簡稱尾號)對應具體限行日期的原則,在工作日高峰時段禁止相應機動車輛通行,具體為:星期壹:尾號1和9禁止通行;星期二:尾號2和8禁止通行;星期三:尾號3和7禁止通行;星期四:尾號4和6禁止通行;星期五:尾號5和0禁止通行。
非浙A號牌機動車在工作日高峰時段實行機動車全號段禁行。
法律依據:《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調整工作日高峰時段區域“錯峰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三“錯峰限行”規則
(壹)浙A號牌機動車。
錯峰限行區域內,按機動車號牌(含臨時號牌)最後壹位阿拉伯數字(以下簡稱尾號)對應具體限行日期的原則,在工作日高峰時段禁止相應機動車輛通行,具體為:
星期壹:尾號1和9禁止通行;
星期二:尾號2和8禁止通行;
星期三:尾號3和7禁止通行;
星期四:尾號4和6禁止通行;
星期五:尾號5和0禁止通行。
(二)非浙A號牌機動車。
工作日高峰時段實行機動車全號段禁行。
(三)下列車輛不受“錯峰限行”限制。
1.大型客車、公***汽(電)車、省際長途客運車輛以及客運出租汽車、城市快運車輛;
2.軍(武警)車、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和工程搶險車以及其他法律法規規定不受行駛路線、行駛方向和車輛分道行駛限制的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