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商標查詢大全網 - 網遊競技 - 李晨名譽權糾紛案重審勝訴,涉案微博手寫道歉信,對於這件事妳怎麽看呢?

李晨名譽權糾紛案重審勝訴,涉案微博手寫道歉信,對於這件事妳怎麽看呢?

關於之前李晨名譽權糾紛案,第壹次是李晨敗訴了,於是又來了壹次重審,這次的結果是李晨勝訴,並且涉案微博李某公開手寫道歉信。

李晨名譽權糾紛案第壹次敗訴

李晨名譽糾紛案的負責律師事務所發表聲明並配上相關圖片,表示北京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針對李晨上訴李**(微博賬號“娛樂圈吃瓜鵝”)網絡侵權責任糾紛案(名譽權)作出民事裁定書:裁定撤銷北京互聯網法院(2019)京0491民初23554號民事判決,發回北京互聯網法院重審。

北京互聯網法院公布了民事判決書。判決書顯示李晨起訴了五位被告,其中有四位被認定為侵權,而另壹位則因采取的是轉載形式,並在文字中加入了“理性探討”的字眼,被認定不具有主觀惡意,不構成侵權。壹審法院判決駁回李晨全部訴訟請求,二審法院以壹審判決認定基本事實不清,遺漏當事人,嚴重違反法定程序為由裁定撤銷壹審判決,發回原審法院重審。

重審勝訴

北京星權律師事務所發布案件簡訊,演員李晨訴某網友名譽權案二審勝訴。原審法院重審判定被告李*構成對李晨名譽權的侵犯(侮辱、誹謗),並須向李晨承擔致歉,被告在其涉案微博首頁置頂位置向李晨公開致歉(須持續30日),並公開了致歉信,賠償之侵權法律責任。李某按照判處結果在社交平臺賬戶公開手寫信向李晨致歉。

案件簡訊中顯示,法院認定:被告在社交媒體中轉載的文章內容,是涉及他人是否存在虛假人設這樣對個人名譽具有重大影響的事實,壹旦不實傳播便具有明顯的誹謗意義,其應當更為謹慎傳播;被告自己發表的言論具有明顯的傾向性,上述言論勢必會對李晨造成影響,且在壹定範圍內導致不特定人的誤解,降低李晨的社會評價。

李晨工作室轉發動態並配文,稱:維權不易,道路艱辛,相信法律公正。

對於這件事,妳有哪些看法呢?